“你需要帮助么?”
戈越打量了一下这个女骑兵——她一定是个翼兵骑士。
那橙色的勋章,还有定制的军服,她不会认错。
可是,她的翅膀呢?
戈越极力用她苍白的嘴唇抿出一个弧度:“拜托了,长官。”
话音刚落,这位“长官”从车里跳出,一阵剑光闪过,围在车厢一侧的丧尸顷刻间失去了头颅,又是两阵白光,另外叁十个丧尸轰然倒地。
一个翼兵骑士,只用叁刀就能杀死五十个丧尸,这场灾难在南部蔓延到现在,戈越实在不能相信是北部无力赈灾。
“我是048翼兵军团骑士长桑元,小姐,你还能站起来吗?”
她站在车下,向戈越伸出手,半指手套没能遮住的指端显示出暗红色的茧。
是一双长年持剑的手。
戈越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手,很柔软,是知识分子的手。
她避开这只带有薄茧的手,搭上翼兵骑士的肩从车顶滑落下去,稳稳地被桑元接住。
她很高,戈越贴着她心想,但没有那么高,大概有175厘米。
翼兵骑士不能过高,空中作战对体重也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她们的平均身高不会超过180。
“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戈越只是盯着她,也不说话。
桑元耸耸肩,不想多问,刚刚的一抱她瞥见了戈越颈后的腺体。
“你要去哪里,我载你一程?”
戈越说:“你知道科学委员会会长余威吗?”
“余威?我记得他现在不在科学委员会了,半年前被派去管理新甲军团。”
半年前?好像是丧尸灾难刚刚发生的时候。
“你知道路线?”
桑元点点头,“我可以带你过去,他驻扎之处叫阳塔巢。”
“不过你可能要废弃这辆车……轮子里卷进了丧尸的尸体,完全卡住了。”
戈越同意:“嗯,这辆车不要了,但是车里的东西我要带上。”
当桑元打开货车车厢时,惊讶爬满了她的脸:“……你是犯罪分子吗?”
戈越笑笑:“我一个人,总得带点防身的武器吧?”
“你防身的武器就是一台高射机枪,十把弑神1号步枪?”
“和五把女式手枪以及一柄水果刀。”
桑元:……
“不过,这些都可以送给你,作为带我回北部的谢礼。”
“小姐是北部人?”
戈越神秘道:“不如我们一人问对方一个问题,我对你也很好奇。”
“看来小姐喜欢玩游戏。”桑元俯视她,露出一个带点邪性的调谑表情,“但现在不是玩的时候,我的翅甲坏了,你随我一起先去修理好,我就可以带你飞过泯星河。”
她将枪械挎在身上,机枪也被她一把捞起,塞入轿车的后备箱。
“当然可以。”戈越迎着朝阳,钻进了轿车的副驾驶。
*
坐上这辆敞篷车的时候,戈越觉得自己回到十九岁,那时候她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和烈酒,睡美人。
她曾和几个上尉的女儿晚上开车去兜风,她就坐在副驾驶喝酒,第二天偏头痛疯狂发作。因为是半夜偷偷溜出去导致的,所以再疼也不敢在戈辉面前过于放肆。
有很多人觉得她那样根本不是潇洒,而是故作叛逆,是作死。
但戈越觉得,她很痛苦,她想发泄,她想撕破虚伪,又赞叹虚伪构建的世界。更可悲的是,没有人理解她的痛苦,只当她幼稚不正经。
她所在的“正经”朋友圈,女孩子的第一次要留到新婚之夜,戈辉告诫她,这不是在限制她的自由,而是为了让她未来的丈夫不要说叁道四。
“将来无论你们因为什么吵架,最后都会绕到这个话题,你不觉得麻烦吗?要想变成熟,就要用成年人的方式未雨绸缪!”
戈越太明白她爸爸的这个策略了,把她当成成年人和她讲道理,让她以为自己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其实是规范她的行为。
很多被大家说成成熟的行为,都是被驯化后的认知,被驯化的人还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终于成熟了。
“你像是第一次出来兜风?”桑元笑她,因为她欣喜若狂,神采奕奕。
即使这时,泯星河里爬出一只巨大胶状物,扭动着肥硕的身躯向她们的敞篷车进攻,戈越显示出的仍是兴奋而非恐惧。
胶状物身上粘着一个人类男性的尸体,他只剩下半截肉身,另一半因为陷入胶体而被腐蚀得只留白骨。
戈越从车窗探出身子,拿着手里的黄芋扔向这个怪物,惹得它气哄哄地追来。
而没等怪物靠近,桑元便越过她的头顶,一枪击中了这只粘稠的鼻涕虫。
虫体一分为二,速度远不及之前,慌乱之中它拖着残破的身体回到了河内,粘液流了一地,烧得河边草丛冒出白烟。
戈越赶忙呸呸呸了几声:“好恶心!”
桑元莞尔,许是没见过这样的Omega:“没本事收拾烂摊子,倒有胆量闯祸?”
对于戈越来说,她也很久没有表现出这样外放的感情了,没有什么能引起她的兴趣。
“这不是有你吗?”她抬起下巴,不以为然。
大约开了两个小时,她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桑元修理翅甲的地方是一个木屋,面朝泯星河,背靠小树林。
木屋外是个老古董室外炉,只有有情调的北部人才会使用。
桑元让戈越待在木屋,自己钻进小树林去打猎。
木屋结构简单,总面积差不多二十平,地面是石砖铺就,一张不大的双人床摆在房屋中间,窗户延伸出的飘窗较高,戈越需要跳一下才能坐上去。
虽然没有桌子,但床前摆着一把椅子,墙角倒扣着一个大木桶,墙壁上镶嵌着一个衣柜,打开它可以看到四周贴着电离驱虫片。
这个河边小屋明显不常有人住,却意外地一尘不染,戈越抬起头,在天花板上看到了靠着休息的蓝色“冰冰糖”。
看来是个懒得打扫屋子的懒人,还请了人工智能管家。
下午四点的时候,桑元终于扛着一头纹猪回来。
“在等等就能吃了。”她说。
屋外有根自来水管,配上黄铜的水龙头,建造方式已经是百年前的工艺。
桑元从屋内的高处壁柜里取出一个壶,接了一大壶水,升起屋外的烤炉烧开水。纹猪毛长,桑元去毛剥皮的手艺很好,刀功了得,一小时后她便将纹猪片成小片串在叉子上。
她胸口的衬衫解开了两颗,下身穿着蓝色的军裤,手指灵活地转动烤叉,纹猪肉在烤架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
几乎一天滴水未进的戈越闻到香辣的调料味,顿时胃口大开,贪婪地盯着不断翻动的烤肉。
看到身旁流口水的饿老虎,桑元笑到:“你等等,马上就好。”
她笑的时候眼角有些许细纹,非常细,但戈越视力卓越,因此看得到。
她会比自己大几岁?叁岁,还是五岁?最好是五岁。戈越勾起唇角,耐心等待烹调结束。
又过了半个小时,桑元端着一盘新鲜的烤纹猪进了屋子。
她从壁柜取出一瓶酒和两个玻璃杯,为坐在飘窗的戈越斟了一杯粉色的酒。
“女A的尾巴?”戈越眼睛一亮,这种酒是四年前流行于北部高管千金圈子的酒,又甜又辣,度数奇高,据说能让女Alpha都长出尾巴(她们管喝醉叫翘尾巴)。
“你认识这种酒,至少已经在北部生活了四年,你到底是谁家逃出来的Omega啊?”
戈越略显狡猾:“长官,现在愿意和我玩游戏了吗?”
——
戈越:我撩妹的时候,情商好像又回来了一点?
这段剧情女主画风和前面五十多章不同,不是OOC,应该算是受到刺激后躲进世外桃源的逃避行为,她会和桑元进行非常深入的灵魂探讨,所以对话非常多。
之所以安排这一段是因为我希望女主的一生至少能得到一次真正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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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女A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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