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亲眼见了?她与秋昙生得一模一样?”秦煜颤抖着手指指向那小厮。
“奴才亲眼所见,险些以为那就是姨奶奶了,”小厮回。
秦煜觉心头忽燃起一把火,烧得他燥热又亢奋,他背着手在屋里踱来踱去,良久后,终于道:“立刻备马车,我要出府。”
“可二爷,天儿已晚了。”
“废话那么多?快去!”
小厮颔首应是,下去办差了。
接着,秦煜对镜理了理衣冠,才出院子去往正大门口,而后坐上马车,催促马倌赶车去葫芦巷……
走过短短几条街,却好像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到葫芦巷口时,夕阳已下山,天边彩缎一样的云霞铺陈开去,橘红的霞光落了秦煜满身,他那鸦青色杭绸直裰上青金线堆堆叠叠,令路人目眩。
他大步走进巷子,凭记忆行至秋昙的院落前,果然见院门大开,两个小丫鬟立在院内篱笆前旁给黄瓜浇水。
这时,磨儿听见脚步声,回头往外望,一眼认出秦煜是前儿抱小满回来的公子,于是没好气道:“公子来这儿做什么?寻我们小姐?”
“你家夫人和小姐可在?”
“不在,她们去朱雀大街的裁缝铺做衣裳了,”妙儿快人快语,磨儿忙拉妙儿的袖子,朝她使眼色。
秦煜听罢,立即转身返回巷子口,坐上原来的马车,命马倌:“赶车去倪记裁缝铺。”
倪记裁缝铺便是小叶子和绿浓等人合开的铺子,秦煜料到秋昙做衣裳必去那儿。
马车到达朱雀大街时夜幕已降临,往来逛夜市的行人渐多,车马寸步难行,秦煜等的焦急,索性叫停马车,自己下车步行前往裁缝铺……
恰好林品兰的马车也堵在街口,掀帘下车时正望见人群中匆匆前行的秦煜,她莞尔一笑,立即提着裙摆追上去,“伯伦,你往哪儿去?”后头还跟着两丫鬟和两婆子。
秦煜不耐地回头,见是林品兰,霎住脚等了片刻,待她近前,便继续往前走。
“诶,伯伦你去哪儿?”林品兰紧随其后。
“倪记裁缝铺,”秦煜淡声道。
林品兰心里咯噔一下,心知秦煜八成是去看秋昙,他知道秋昙没死么?自从那日在裁缝铺见了秋昙,她便魂不守舍了几日,纠结着是否将此事告诉秦煜,这会儿秦煜知道了,她反觉悬在头顶的利剑落下,心里踏实了。
“伯伦去那儿做衣裳么?”她望着他昂藏的背影,试探着问。
秦煜却忽顿住步子,一双眼直望着倪记裁缝铺门口的那个湖蓝纱裙,梳妇人头的女子,嘈杂声都好似隐去,身边川流不息的路人仿佛消失,他的眼睛只看见那一个人,泪水渐渐漫上来,模糊了视线,他浑身发软一步也迈不开了。
林品兰循着望过去,也望见裁缝铺门口那牵着个孩子,正向绿浓道别的秋昙,她心头一紧,看向秦煜,这是几年间,她头回看见冷漠疏离,从不将任何人放在眼中的秦煜失态,只这一眼,她便预料了到自己的结局。
那边厢,秋昙同绿浓道了别,走入人潮,秦煜终于回神,急急冲进人群,他将涌过来的男男女女粗暴地推开,任凭林品兰和小厮在身后如何呼喊也不回头,然而那个日思夜想的人,终究像一滴水融入大海一样不见了,他从这儿寻到那儿,踩过路人的脚,也被路人踩过,终于双腿发软,无助地蹲在街口,狼狈得像条流浪狗。
然而不多时,他便想起了什么,立即起身,穿过人潮直往自己的马车而去。
林品兰匆匆跟上,“其实前几日我在倪记裁缝铺见过她,后头我还打听了,听说她在苏州已有丈夫孩子,方才她手里牵的——”
秦煜一记眼风扫过去,布满血丝的眼中几欲喷出火来。
林品兰终于闭嘴,低下头没再跟着他了。
秦煜钻进马车,吩咐马倌回葫芦巷。
直到马车发轫,外头的喧闹声才重新贯入耳中,神思也忽的清明,他微微恍惚,觉方才看见的秋昙只是幻像,是自己的魂魄去找寻的她,而他的身子始终坐在马车里。
可他心知不是,那是真真正正的秋昙,林品兰不也说见过她么?还说她已有丈夫女儿,他也是知道的,前几日抱着那小姑娘时,她说他比她爹爹还高,思及此,立即一股无名火蹿上脑门,他拳头紧握,往面前的黄花梨小桌上重重一砸,“啪”的一声,小桌四分五裂。
“吁——二爷您怎么了?”马倌急声问。
“赶你的车!”秦煜嗓音低沉。
马倌不敢再多言,架着马车一口气直冲到秋水街街口。
秦煜见离葫芦巷不远了,便吩咐:“不必再往前了。”
夜色渐浓,街道上只零星几个路人往来,巷子里有时传来几声狗吠,更衬得这夜寂静无比。
此时,对面街口拐弯处亮起一高一低两盏灯笼,愈来愈近了,秦煜掀起车帘一角,正望见秋昙夺小满手中的糖葫芦,“你再吃,再吃牙就坏了!”
小满急得跺脚,“娘,我才吃两个呢,爹爹说我每回可吃四个的,还是爹爹好,爹爹可不会跟我抢糖葫芦。”
秋昙哼了声,自己咬下一颗糖葫芦,咀嚼着道:“你的意思是我不如你爹对你好咯?”
“对,爹爹对我好,我更喜欢爹爹,”小满将小脑袋撇过一边。
“那好,我便把剩下几个都吃了。”
“不要不要,娘,快给我!”
……
母女两走进巷子,照进秦煜瞳中的火光熄灭了,双眼陷入黑暗,如寒潭般深不见底,他放下车帘,颤声道:“回府。”
辘辘的车马声渐渐远去……
马车里,秦煜哈哈大笑,笑得止不住,眼泪流了出来。
六年啊,六年!他为她沉沦了六年,愧疚了六年,行尸走肉般活了六年,每个午夜梦回,思念到心绞痛的夜晚,他是怎么样熬过来的?可她呢?她真狠心啊,分明好好活着,却连个消息也不给,是厌恶他至此,生怕他知道了来寻她,想一辈子躲着他么?可她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嫁人生女,快快活活过她的小日子,那小姑娘看着有五六岁年纪,所以当他还在战场上为他们的未来拿命赌时,她已嫁作人妻,多可笑啊!他只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