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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千奇百怪的世界

    “传闻,南海之南有幽冥深渊,沉睡着冥府恶魔,西海之西有龙岛,栖息着无尽巨龙,东海之东有仙岛,逍遥长生问道中,北海之北是无尽冰荒,幅员辽阔,没有人知道它有多大,其中冰封着无数上古遗址,等待着有缘人的发现。”
    “这些说的都是真的?”孙凡张大了嘴巴,修仙、巨龙、魔法、斗气都来了,你确定这不是和我讲玄幻?不不,也有可能是在讲奇幻···
    如果这本书上记录的都是真的话,那岂不是说····之前那些小说一样的东西,也是真的咯?
    不行!我得去看看!
    想去就去做,孙凡立马起身去寻找之前那些被他嫌弃丢弃的‘小说’。
    ·······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之间三个月的时间便一闪而过。
    这三个月里,孙凡几乎每天都过着即便一样的生活,上课、去图书馆、睡觉修炼、以及···默默观察苏菲娜。
    没错,就是苏菲娜。
    在第三天的下午,孙凡在早上早操过后前往食堂的路上发现了她。
    面带春风,她的笑容还是那么的有治愈力,那一瞬间,孙凡的心都化了。
    孙凡想要去和她打招呼,但是止住了,她有了新的朋友,是几个同寝室的女生,她过的很开心,至少表面上是如此,她在这个时候并不一定需要他的出现。
    而且,他的身份···也只可能给她带来麻烦。
    所以身份一直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她,关注着她。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待遇好像和其他人完全不一样,他住的是单人别墅,而其他学员住的则是集合式多人寝室,而且相互间的差距也很大,就像苏菲娜,她住的就是多寝室公寓,每间寝室4个人,而奥斯丁这家伙则是一间独立宿舍,在学院森林里,虽然不大,但却胜在独立、清净。
    听说,这是按天赋来分配的,孙凡嗤之以鼻,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住别墅的都是一些贵公子贵小姐?
    虽然孙凡并没有资格去说就是了,别人好歹还是几个人住一间别墅,他却是一个人独居。
    “嗯,原来如此吗,万法没落,一个名为灵魄师的职业占据了主流,打败了神,然后成为了新神,本是人类的他们,却自称为灵族?”轻笑一声,孙凡默默合上书籍,三个月以来,他阅读了各式各样历史传记书籍,对于这个世界也有了很深的了解。
    怎么说呢?孙凡大概给历史分为了三个层次。
    三千万年前的万法争鸣时代、十万年前的灵魄师崛起一枝独秀时代、以及现如今的灵魄师统治时代。
    洛斐瑟斯王国只是一个小国,和它差不多的,比它强的国家还有无数,最为著名的,大概就是三大帝国了。
    斐彻拉斯帝国,与西海之西龙岛上的巨龙签到契约,以龙骑士的无上伟力雄踞整个西方,龙语魔法加上麾下泰坦军团,兵峰所指,莫敢不从,是公认的第二大帝国。
    艾伯希特帝国,得到远古传承,旗下铸造师与铭文师、灵阵师无数,以坚不可摧的盔甲和锐利可刺破巨龙鳞甲的武器闻名天下,位于大陆南方被冰玛瑙河分隔而开的大陆,是仅次于斐彻拉斯帝国的第三大帝国。
    至于公认的第一大帝国-灵魄帝国,不是因为他们的实力,而是因为他们侍奉着神,他们是位居大陆东方侍奉于神国的帝国,他们奉养着神,尽管没有强势的经济与军事实力,但因为灵魄师-神的存在,他们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第一帝国。传说,人死后,都会去往灵魄帝国,然后归往神国,进行转生。
    至于洛斐瑟斯王国,他们的崛起全是因为一万年前突然出现的一本灵子铠甲制造全集。在这一万年里,他们把这其中的知识融会贯通,并把它运用于各个领域,军事实力、经济力量,都让他们无限接近于三大帝国,如果不是因为领土面积太小,他们隐隐都有成为第四大帝国的趋势。
    而十二骑士团,就是洛斐瑟斯王国最大的武器!
    “这个世界,苏菲娜应该已经听完讲座去吃饭了吧?”轻轻一笑,孙凡看了一眼白银徽章的储物空间里静静躺着的一本书籍:“是时候找个时间把这本书给苏菲娜了,每天跑东跑西去听讲座,这样可是很累的呢。”
    起身把合上的书籍归回原位,孙凡离开了图书馆。
    自动感应的大门自动打开,前台的妹子面无表情的低头看书,对于这样大门经常莫名其妙的打开她早就已经习惯了。
    “喂,孙凡,和我一起锻炼吧!”
    刚刚走出图书馆的大门,在远处就传来了奥斯丁的大嗓门。
    瞬间就吸引了图书馆周边的人。
    “这个白痴!”孙凡以手抚额,趁着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奥斯丁吸引,他连忙跑路。
    见到孙凡逃走,正在做单手倒立起撑的奥斯丁连忙停下动作,一个翻身,连忙朝着孙凡跑去。
    “喂,孙凡,等等我啊,为什么又一见我就跑?”
    要是换了我,我也跑,周围的人纷纷吐露出这样的心声。
    他们扫视了一圈,发现根本没有那个所谓的孙凡的踪迹之后,纷纷自顾自忙自己的事去了。
    “白痴!”孙凡吐槽了一声,加快了跑路的速度。
    自从他发现运动能够缓解身体被限制的症状之后,他每天都会去锻炼,就因为这样,也导致他经常遇到某个体力变态、锻炼狂魔,再加上天天被缠着的缘故,这样一来二去的,大家也都熟络了起来。
    主要还是某人太粘人了。
    本来就对让孙凡成为他的同伴的奥斯丁,在知道孙凡和自己有同样的爱好以后,对于这件事就更加上心了,基本就是孙凡在哪,他就出现在哪。
    完全就跟一块牛皮糖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
    孙凡的速度又怎么肯能比得过奥斯丁呢?只感觉一阵风吹过,奥斯丁的身影便出现在了孙凡的前方。
    “嘿,孙凡,你是想和我赛跑吗?哈哈哈,那我可是绝对不会输给你的!”奥斯丁回首大笑,啊啊狂叫着,溅起四周一阵烟尘,整个人便跑远了。
    “白痴。”孙凡象征性的跑了一会儿就停了下来,傻子才会和这个体力变态赛跑呢。
    你见过面不改色跑了百多千米,然后精力异常充沛的变态吗?
    奥斯丁就是。
    孙凡握了握手掌,他能明显的感觉到身体内那种限制、压抑的感觉少了很多。
    锻炼还是有用的,虽然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什么改变,锻炼的时候会消失的限制、在结束后又会回来,但是久而久之,孙凡也能明显的那股限制在减少。
    孙凡相信,总有一天,那股限制会消失的。
    那时候,他就能随心所欲、而不用每天疯狂锻炼之后才可以的冥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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