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不担心她的安危吗。”男人的嗓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怒。
“我关心的一直是我的荣华富贵,你以为我像你们一样,会为了一个女人的宠爱要死要活不成。”他生平最厌恶,看不起的也是这种男人。
“反倒是你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何况她再过不久就要迎娶他人为正夫,你陪在她身边那么多年,又获得了什么。说不定啊,她现在连你是谁都不知道,想想,你还真是可悲又可怜。”
时至傍晚,立于群山之中,正被镀上一层细碎金光的小渔村。
刚打猎回来的许夏在提着一只兔子走进自家小院的时候,还往外面多看了几眼,生怕她不小心走错了家门。
伸手揉了揉眼睛,再看,这里确实是她住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可是?
“姐姐,你回来了。”刚从小厨房出来的许春见到回来的姐姐,也不知道该从何解释,唯有一张脸因窘迫而泛起了红。
“嗯,诺诺,家里这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来了那么多人,还多了那么多东西?”等她见到出现在厨房外的弟弟,才明白了奇怪的点在哪里。
因为屋子还是她的屋子,只是里面和外面早已焕然一新。院中更栽了棵桂花树,树下是光滑漂亮的大理石桌,脚下也被铺上了青石砖。
“是……”
“是我让他们换的家具,”未等许春开口,让宋谢临用轮椅推着她出来的何朝歌出了声。
“不好意思,未等你回来就擅作士张了。”
“没什么,而且这些家具我也早就想要换了,我还得要感谢你自掏腰包花了那么多钱才对。”许夏看着倚靠在门边,对她遥遥一笑的女人。
竟觉得,她生得比她的那位未婚夫还要好看,也不知道是不是她今天在外吹了太久的寒风,导致人都有些魔怔了。
“反倒是你身上的伤不是还没好,怎么突然出来了。”她说话时,便朝她走了过来。
“我瞧着外头阳光正好,就让轩宝推我出来晒下太阳。加上屋里有人在忙着搬弄家具,也不好在里头碍眼。”
如今的三间土屋子早已焕然一新,被烟熏得黑燎燎的墙壁被粉刷成了雪白。不大稳固,偶有寒风涌进的屋顶,墙门都被加固过了,就连屋子的家具皆是换了新,一些老旧的则堆在柴房里。
空空如也的米缸里装满了大米,厨房里堆满了他们过年都吃不一定吃完的腊肉粮食。他更拥有了他梦寐以求的梳妆台和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珠宝首饰,胭脂水粉。
越是这样,许春的心里越发自卑,更觉得他心里想的那点事,完全属于痴心妄想。
天微微亮,一向喜欢赖床的宋谢临一反常态地起了个大早,那张挂着油壶的小嘴里偶尔还能听见几道磨牙声。
即便她再想忽略,也不得不问他一句:“可是小日子到了,不舒服。”
“还没,我只是想要出去逛街,正好带上诺诺去买几件衣服,你都不知道诺诺的衣柜里都没有几件能穿的衣服,而且他们救了你,理应就是我们的救命恩人。”宋谢临在衣柜里扒拉了好久,才勉强找到一件看起来最朴实无华的。
“嗯,好?”为何她从他的话里,听出了咬牙切齿的味道。
是错觉吗?
睡在隔壁的许春在起床揉好面,刚准备蒸馒头的时候,一个扭头。
便看见了穿着衣摆,衣袂处绣着音韵暗线,柳青色高领窄袖直襟长袍,腰佩白玉带,头戴青玉竹簪的少年。
只是一眼,他便自惭形秽地低下了头。
宋谢临捕抓到他眼里的惊艳,自卑后,出声道:“诺诺,我今天想要去乌云镇逛一下街,可我不认识路,你陪我一起去怎么样。”
自卑得双手绞着灰扑扑衣角的许春发现他很难说出拒绝的话,更不愿被他发现,他内心深处藏的龌龊心事。
一路上,只要宋谢临瞧见喜欢的衣服便会全部买下,从来都没有问过价格,以至于没一会儿,跟在他们身后的仆妇便没了手提。
越是这样,许春心里的自卑感越重。在他带他来到镇上最贵的一家饭馆时,攀爬至顶峰。
他们点的菜很快便上了,宋谢临却没有急着吃,而是笑眯眯地问他:“诺诺觉得这里的环境怎么样?这里的菜色做得可还合你胃口?你要是不喜欢吃的话,我便让小二姐再给你上几道你爱吃的。”
深知打蛇打七寸,杀人要诛心的宋谢临的目的,便是要让他认清他与她之间的身份,乃为云泥之别。
手上拿着筷子,憋红了一张脸的许春过了许久,才支支吾吾地吐出一个“好”字。
“说来,这里很像照影往常带我去吃饭的地方,好在今天人少,要不然我们都预约不到包厢。”
随着傍晚来临,两个出去逛街回来的男人却是截然相反的反应。
见着弟弟回来后,便一直窝在房间里不出来的许夏,担忧的问:“诺诺你怎么了,是不是今天出去后受了什么委屈。”
整个人埋在棉被里的许春,闷闷道:“姐姐,我是不是真的很糟糕。”
“诺诺怎么会这样想,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儿,怎么会糟糕。”
“这些话,也就只有姐姐说来安慰我罢了。”他自己的情况,他比谁都知道。而且那位宋公子突然带他去买衣服,肯定也是希望他能知难而退,不要再扒拉着那么好的何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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