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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太阳王

    “我是令高,我想出人头地。”
    “你想出人头地,但是你来找我?”
    “是。”
    江十一看了看对面这个人,然后又打量了一番自己。
    “我是贼。”
    “我知道。”
    “首先这就不是出人头地的路。”
    “谁又不是贼?芸芸众生,谁又不是盗父母骨血之贼?所谓建功立业,无非是盗天命之贼?所谓富甲一方,无非是盗民脂民膏之贼。”
    “不是,我的意思是,这会杀头的。”
    “生者恒贼,败者恒死。杀不杀头,只是因为成败。”
    “那我让你看着像是个能成的人?”
    “不像。”
    江十一吸了一口气,对眼前这个活物保持耐心的最后理由只剩下猎奇。
    “但只要加上我,就可以。”
    “你能干什么?”
    “执杖划九州,胸怀百万师。”
    “不是,我问的是你会什么。”
    “执杖划九州,胸怀百万师。”
    “那你的杖呢?”
    令高看着江十一,看着他微微皱眉,看着他犹疑,然后又看着他。他的视线似乎在指引着问题的正确答案,直到江十一终于置信了那难以置信,也不忍再道出口,只能报以苦笑。
    江十一挥挥手,把他打发走了,倒也傲骨,挺直了腰杆转身头也不回,江十一望着那后脑勺,大概此时正脑补着日后身后这个不识货的人悔青了肠子的模样。
    书上不都是这么写。
    寒冬的到来,终结了肆掠的蝗灾,严寒却让北方大地上的饥民雪上加霜,而江十一已经不再是饥民的一员,放弃矫情的他争取到了完整的生存权,甚至还有余裕,他成了小有规模的盗贼首领。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手中有了粮,尽管那个过程并不光彩,但只有死人与失败者会在意过程,因为死人看不到结果,因为失败者并不享有结果。
    五百多人,占据太阳台,东有黄龙,西望樗阳,江十一不仅摆脱了饥寒交迫的境地,而且算是雄踞一方,甚至居然获得了礼贤下士的资格。
    尽管结果并不是那么令人愉快,但因为这个结果太过无关紧要,致使江十一人生第一次有了体验过程的心情。
    谁能想到,这种近乎沧海桑田的人生变化仅仅用了六个月,以至于每一个明天都让江十一感到那么的应接不暇。
    姓戴的矮子早已被遗忘,饥民们只会记住粮食,更何况江十一们也不再是饥民,不再是废物,外面的人称江十一为江太阳。
    碍于他的本名实在是过于类似外号,到最后人们反而认为江太阳才是他的真名,十一不过是他在家的排行,甚至给他蒙上了一些玄幻色彩,于是乎各种坊间传闻就开始发酵了。
    太阳台上有十一条恶龙,各个神通广大,最小的十一龙要接受历练所以降世投胎为现在的江太阳,盘踞在太阳台上。
    天地良心,这样的玄幻故事可真不是江十一自己编的并流传的,还真是人们口口相传把这个半年前还是不打折扣的废物编成恶龙降世,大概是认为太阳台上的这个男人既不威猛也不是仙风道骨,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为祸一方的主,如果没点神秘色彩往他这肉体凡胎上加持,实在是难以说服自己去屈服这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弱鸡的男人。
    人们总是需要拼命地甚至有点自欺欺人地往既定的结果上面臆造各种能够自圆其说的逻辑,因为结果看得见摸得着,所以无论逻辑有多么扯淡都一定要相信。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世界的本质只是一种不断妥协与润色的话术罢了。
    江十一欣然接受这样的玄幻色彩,原来善恶真的不重要,重要的从来都只有强弱。
    而江十一自己非常清楚,这一切能够发生的原因,不是什么努力,不是什么恶龙降世,也不是什么天生神力之类的臆想,完完全全单单纯纯仅仅是因为爆表的运气。
    这想起来让他不舒服,人生下来,活着,其实什么都改变不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埋着头去体验。
    这是一个来自命运的甜蜜的耳光,而江十一并没有因为它的甜蜜而忽略了这本是一个耳光的事实,所以江十一依旧保留了对该耳光应有的倔强,具体表现在她——那个幸存的少女。
    她恨江十一入骨,可她受到了江十一的善待,而她需要这样的善待,就算她自己不想要,她的弟弟也需要这样的善待。她对此感到不解,因为那是个屠村的恶龙,或许她永远也不能理解她不过是江十一对命运保留的最后倔强罢了。
    她抚摸着日益胀大的肚子,她将要以这样屈辱的方式当上一位母亲,仅仅是为了活着,她此生被迫要与仇恨和屈辱共舞。
    而陈泌不屑于这样的自欺欺人,随着矫情丢失的还有他的语言能力,语言往往是矫情的帮凶,他彻底变得沉默寡言。
    本来就属于天赋异禀的骨架,加上足够的粮食以及凶狠的锻炼让他的身体在六个月之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他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强壮。
    六个月前他跟江十一打的那一架输的很难看,江十一只希望这不是他立志变强的原因,如果此时的他跟江十一再打上一架的话,结局可能是需要打上马赛克的那种血腥。
    最快乐的是宋癸,快乐得忘记了牧天的初恋而在遥远的太阳台娶上了妻子,并且今晚将要迎娶的是第二位,善于忘记的人总让人羡慕。
    今晚的新郎官忘记的不仅是初恋,还忘记了他的抢到第一任妻子时的坚贞誓言,也忘记了这次的第二任妻子也是抢的的事实。他还堂而皇之地把新老两对岳父母绑到山上参加喜宴,仿佛这一切都是皆大欢喜的明媒正娶。
    “十一爷,婚宴开始了。”
    江十一让孟红女在他身边像一个侍女,他想让这个敏感多思的姑娘知道自己信任她,明知仇恨却依然信任,聪明的她便会感到安全。
    “你也跟我去吧。”
    她没有回应,江十一也没有等待她的回应。
    “带上弟弟。”
    “是。”
    压轴是一门艺术,也是身为领袖的必修课,半点压轴的实力也没有的江十一只好选择精通了压轴的艺术,起码在装神弄鬼上他胸有成竹。
    他以众人瞩目的时间出现在了婚宴上众人瞩目的位置上,以睥睨众生的姿态举盏畅饮,在座兄弟们也纷纷举盏相敬,江十一的步履未曾停下,浏览着诸座对太阳王的虔诚,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角落里的陈泌。
    陈泌滴酒不沾,即使在这样的场合也不会破例,他躺坐在那里等着江十一的视线,最后两人很默契地颔首略表敬意。他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去戏弄如今的陈泌了,不仅是因为他的沉默,更是因为他如今的气场,同样的躯壳,却换了一副不可冒犯的灵魂。
    宋癸拿着两碗喜酒赶到江十一面前来了,他拉着最新的媳妇,把一盏热酒推到江十一手边。
    “恭喜恭喜!”
    “多谢多谢!”
    没有太多的客套话,今晚的主角与此地的主角一饮而尽,仰头大笑,这一下子点燃了整个婚宴的气氛。
    只要你有实力,无论你是贼还是官,只要你有了让人敬畏的实力,就会成为附近五百里诸多郡县繁复的关系网中的一员,而这种婚宴就会演变成一种重要的社交场合,附近郡县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趁机来结识这位新锐的太阳王。
    所谓有头有脸,有的是自认为的有头有脸,前来沾点光;有的则是货真价实的有头有脸,前来撒点水。
    往来络绎之间,真正能称得上货真价实的是黄龙罗家以及樗灵郡守贾确。
    黄龙罗家此次派来的代表人物甚至都不姓罗,只是他们家仆队伍中混得稍有些名头的龚信,然而即便是如此,仍算是给足了脸面。
    这样的家仆来到了太阳台上就是个需要伺候的爷,除了江太阳本人,其他人都围着他转也全然不过分。
    毕竟是商人家族出身,客气是商人们的基本准则,所以纵使身份相差再悬殊也不应有任何傲慢,龚信带来了当家人的亲笔信,信中道尽了不能亲自前来的各种歉意以及对太阳台上的兄弟们深深的敬意,江十一当然知道这必定不是亲笔信,能让本人亲自署个名就算是仁至义尽了。
    只有商人交朋友才能真正做到不分贵贱,赤裸裸的逐利有时候真是实诚得可爱。
    另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来自富商家族——离州胥阳贾家。贾确倒是亲自来,一方面他实在是太年轻而难以托辞以老病,另一方面他不像罗家是地地道道的地头蛇,他一个南方人想要在北方吃得开,可要谦卑得多,所以即使是盗贼这层关系他也不能糟践了,毕竟异地当官这事儿有时候比占山为王可能还要落魄。
    所以对比龚信那繁复却毫无灵魂的客套,贾确则更能跟江十一多唠上几句。
    “有听说过吗?戌地那边已经集结了数万之众的叛军。”
    “哦,是嘛?”
    “狼赳。”
    “赳?”
    这个似曾相识的字眼闪过脑海,愣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没想出来个所以然来。
    “朝廷为什么不派兵平叛。”
    “哪顾得过来啊,都在南方打仗呢,也就指望着一个高夷王。”
    高夷王的平乱军,曾几何时一直是江十一等流民团的噩梦,如今已经家大业大的江十一恐怕更容易引起注意。若不想巅峰成为绝唱,江十一该要比以往想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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