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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十一章 医学奇迹

    嵬名曩(nang,三声)霄,或者说李元昊,掀开遮盖尸身的白布,脸色阴沉得像暴雨前的天空。
    医官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不敢言语。
    白布下的尸身,皮肤龟裂,体表长着瘆人的鳞片,粘稠的黑色血液此时已经干涸。
    这个暴起杀死三人的怪物,是当今大夏的太子,李宁明。
    “太子在修仙时走火入魔,行气错乱而亡。如此记录罢。”
    医官尚未反应过来,皇帝已经离开了。
    李元昊看到那般恐怖的尸身,心里断了最后一分念想。他早知太子痴迷于龙,放任其变得愈加疯狂,最终吞服龙血暴死。
    除了太子,因吞服龙血而死的还有上百人,他们都是失败的试验品。最好的结果,也只是变成凶暴的野兽。所谓跃龙门、化龙,不过是毫无根据的幻想。
    那个曾经喜爱读书、天真善良的太子,何以变得如此疯魔,除了他自己外大概没人能说得清。
    也许是因为和路修篁的接触,或许是因为被残暴的父皇强夺配妻时内心的怨毒,或许是因为本能中对权与力的渴求。
    而在龙王李雾月的眼中,不论太子做了什么,都只是个笑话。
    面色铁青的李元昊回到临时建造的行宫,驱散旁人。宫灯摇曳,人影在墙面上婆娑。
    “出来吧。”
    白衣带剑的路修篁从宫殿立柱后走了出来,心里是些说不清的情绪。
    太子在疯狂中死去,部分是因为她的影响。但此刻,正是他们一直等待的时机。
    “人与龙永不可能共享一个天下。人畏惧龙,又觊觎龙的力量,财富,长寿。
    而在古龙眼中,人皆如草芥泥沙。如此以往,夏国必亡于龙。”
    路竹毫不掩饰,开门见山。
    在长久的历史中,像李元昊这样的统治者不计其数。他们最初只是利用龙类的力量,逐渐沉迷于对龙类力量的渴望,最终葬身于追求无尽权力和生命的美梦。
    太子之死是个契机,也许能让这个统治者头脑清醒一瞬间,配合他们除掉李雾月。
    “宋人,并不比龙族可信。”
    “我们不代表任何王朝,我们中也不乏从夏国招募的人才。
    陛下,您依靠龙族一统天下的那天,就是龙王反目杀死您的时候。到那时,举世再无人能抵御龙族的归来。”
    路修篁语气低沉。他们最畏惧的,就是李雾月这般融入人世的龙类。
    那些刚刚苏醒,便疯狂杀戮、向人类复仇的龙类,靠资源和人力总能填死。
    但人心的欲望却是无穷的。渴望长生,渴望财富,梦想着天下地下唯我独尊。
    李雾月绑在夏国的战车上,其力量逐年滚雪球式地增长。数百名混血种向他臣服,六条古龙齐聚一地,血徒(死侍)更是不计其数。
    “杀了他,不计一切。这世上,不该有龙。”
    这世上不该有比皇帝生来更高贵的存在。不该有生命享有他求而不得的长生伟力。
    他曾以长子性命起誓,永不加害李雾月。但如今,李元昊的长子已然暴死。
    李元昊靠在王座上,眼瞳中燃烧着某种可怕的东西。
    路修篁说不清,是那个长不大的龙王可怕,还是此刻的皇帝更让她畏惧。
    ......
    “河曲,河曲大胜!”
    斥候跑进营帐,上气不接下气。
    夏国军队败退,辽国大军正欲追击,战场上却突兴风沙。
    那狂风将战马都吹得站不稳。黄沙掠过,铁甲锈蚀,人仰马翻。
    辽军大乱阵脚,李元昊率兵追击,杀敌无数。
    “有主上坐镇,自然不会败。”
    林凤隆微笑回应,毫不意外。龙王独自屠杀一整支军队也不算难事。
    他伸手接过斥候手上的信报。一柄刃面泛红的短剑刺破锦帛,深深扎入了林凤隆的胸膛。
    与此同时,锋利的龙爪捏碎了斥候的心脏。
    “开旗!开旗!”
    斥候口中涌着鲜血,大吼着通知营帐外的战友们。
    “开旗,镇邪!”
    林凤隆飞出营帐,但庞大的炼金领域已经覆盖里,镇压着他的力量。
    而诅咒的媒介,正是斥候以生命为代价刺入他心口的短剑。
    微胖的柳伯衡左手持一块炼银令牌,右手高举刻录赤龙图腾的令旗,黄金瞳毫不避让地直视林凤隆。
    绵延上百米的行军帐逐个掀开,露出其中事先埋藏好的炼金回路,彼此贯通形成水银之河。
    “五雷猛将,火车将军,翻天倒地,驱雷奔云。对仗万千,统领神兵,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
    楚琅拖着五十斤重的厚刃斩马刀,面如金铁。二十名刀客,五十名弓箭手,团团包围了林凤隆。
    今日,不知会有多少人与龙埋骨此地。
    ......
    1044年河曲大胜后,李元昊联合中原屠龙世家,埋伏龙侍无名。
    一日后,伏击取胜归来的李雾月,惨胜。以法器镇压龙王,封于黑棺。对如何取胜的过程,则记录寥寥。
    李元昊下令焚毁一切关于李雾月和其仆从的记录,配合世家屠灭军中龙类,将混血种收为己用。
    1048年,昏庸无度的李元昊被次子李宁令哥所弑。太子依照夏国军中的习惯,割去了皇帝的鼻子。
    ————————————
    李雾月缓缓合上书本。重读完几乎没有龙王痕迹的历史,他并无明显的情绪。
    2010年11月底(入侵卡塞尔两个月前),被天基动能武器重创后,他来到了一个遥远而略显无序的国度,墨西哥。
    伤势基本恢复后,李雾月一直在墨西哥国家图书馆中读书。
    诺玛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找到一只遵纪守法,易容后认真读书的龙王。
    林凤隆被杀,猎人网半废,加图索家失控。一切又回到了起点,不,比那还差。
    谋定而后动,这是李雾月的习惯。读书是了解敌人最快的手段,而他读书非常快。
    中年地中海的图书管理员很多天前就注意到了这个奇怪的亚洲人。
    他从不将书借走,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
    早晨,李雾月会挑选数本厚得像砖头的书籍,在无人的走廊里独自翻阅。第二天,他又会挑选完全不同的几本大部头。
    他如同图书馆中的幽灵。从不与人谈话,行踪成谜,又经常冷不丁地在图书馆某处看见他。
    无人知道他的来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装作在这里看书。
    至于为什么是装作看书......他挑选的书涵盖各个领域,历史,物理,化学,社会学,表演艺术,生物学,心理学......
    管理员弗朗哥寻思,这年轻人挑选的任何一本书,常人至少得花几年才能读透。遑论是横跨如此多领域,并且以不同语言书写的砖头书。
    弗朗哥曾怀疑李雾月是偷书贼,但所有书都好好的,原封不动。
    随着时间临近圣诞节,图书馆里读着逐渐稀稀拉拉,只剩下李雾月每天雷打不动地宅在图书馆里用时间零读书。
    弗朗哥是个老光棍,平日里只有那么一两个狐朋狗友。日子久了,他莫名将李雾月当成了半个朋友。
    李雾月像是在图书馆里陪伴他的幽灵。虽然从未和他交流过,但弗朗哥觉得这个人一定过得很苦。
    沉浸在书中无法自拔的人,不是智者就是孤独者,或二者皆是。
    平安夜,图书馆三楼冷冷清清。弗朗哥即将下班回家,陪着自己那只萨摩耶过圣诞节。
    弗朗哥又看到了那个怪异的年轻人,他正有些出神地盯着世界地图。
    管理员突然脑子一热,下楼买了了牛肉馅的taco。鲜辣的红色酱料盖在熏牛肉粒和玉米脆片上,让人咽口水。
    “merry christmas.”
    弗朗哥送了李雾月圣诞礼物,一个正宗的墨西哥卷饼。
    年轻人并未如他意料中那样,流下感动的泪水,只是用看弱智的眼神打量着弗朗哥。
    李雾月:“那边有个读者在找你帮忙。”
    弗朗哥回头,并没看到其他读者。再看时,李雾月已经像幽灵般消失了。
    平安夜,弗朗哥在家中外貌欠佳的圣诞树树枝上,找到了一块手指大小的纯金。
    圣诞节后,他再也没看到过那个亚洲年轻人,也再没有读者取下那些吓人的大部头书。
    李雾月已经找到了他心仪的应许之地,在心中一一记下他要杀的人。
    他是弃族的王。即使他孑然一身,同样所向无敌。在他死之前,他要这个世界天翻地覆。
    ————————————
    罗隐破门走进icu,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伊丽莎白·洛朗。
    往日骚得无人能敌的老年靓仔,此时一脸安详地躺在维生舱中,处于入土的边缘。
    这维生舱看起来很高级的样子,昂热全身贴着几十个电极,插着呼吸机和不少管子,在里面睡得很香。
    如果依照陈墨瞳的灵视,昂热可能是帮绘梨衣挡下了龙王的致命一击。也不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
    从昂热独自无伤格杀林凤隆开始,罗隐就确信了这老头藏着大秘密。就算失去奥丁之力加持,林凤隆也绝不是什么好对付的龙类。
    罗隐望向病床边面容哀伤的年轻校董,颇有些惊异于对方的美色。
    伊丽莎白的穿着风格偏向复古,但雍容的黑纱长裙在她身上相当合适。淡紫色的礼帽边沿垂下轻薄的黑纱,少女精致又庄严的面部线条若隐若现。
    不行,不可以色色。罗隐打消了脑中闪现的念头她是第二大校董洛朗家族的掌舵者,也是昂热最重要的后盾支持。
    “节哀,节哀哈。”
    罗隐和少女校董打了个热情的招呼,从风衣口袋里突然取出两支针剂。
    懵逼的伊丽莎白根本来不及反应,罗隐一拳打碎维生舱强韧的外壳,两针扎在昏迷校长的心口。
    先斩后奏才能提高效率。昨天罗隐带着八岐炼金阵来扫描昂热,差点被横着抬出去,那些老家伙还以为他想刺杀校长。
    注射八岐药剂前,肯定又会要他提供成分说明和许多实验数据,接着就是一连串扯皮和各种破事。
    罗老板作为一分钟几百万的男人,哪能把时间耗在这上面。破门而入,两针偷袭,一气呵成,完事收工。
    icu病房尖锐的警报声中,罗隐一个灵敏地小跳,躲过声音震耳欲聋的枪击。
    静美的洛朗家主不知从哪掏出一把手掌大小的袖珍左轮枪,枪击了企图暗杀校长的歹徒。
    “停停!你看看扫描图像,校长的心脏是不是在愈合!”
    卡塞尔果然是个武德充沛的地方,罗隐面部肌肉抽了一下。
    安保和医务人员跟随警报声闯入病房。伊丽莎白踩着鞋跟尖锐的银色高跟鞋,枪口对准歹徒,余光看向维生舱上的实时扫描图像。
    确实在愈合,那速度快到肉眼可见。半分钟不到,昂热被毁损切开的心脏中,就生长出了细小的肌纤维,像是杂乱的缝线。
    罗隐观察着伊丽莎白,女校董眼中的惊恐、担忧和悲伤不似作假。
    昂热这老光棍倒下后,居然还有个漂亮女孩真心为他伤感,罗隐真没想到。换作是副校长,大概是没有这种待遇的。
    “我来自撒玛利亚人,伊丽莎白小姐应该有印象。我们前几天还在商讨,关于支持己方入驻校董会的事宜,可惜还没机会线下见面细谈。”
    两人互相上下打量着,都有些意外于对方的年轻。
    “离开吧,是误会。”
    洛朗驱散了赶来的安保人员,在手机上联络了她的精锐保镖们。姑且试着交流一下吧。
    伊丽莎白手枪,朝罗隐伸出右手,洁白无暇的手套包裹着纤细修长的手指。
    罗隐立刻与洛朗家主亲切握手以示友好。随即反应过来,他应该行吻手礼。
    “诺玛,能给我们一点私人空间吗?”
    “不能。”
    你是谁啊你,就对本诺玛呼来喝去。
    这个仇,罗某默默记下了。等我当上校董入手黑卡,没你的好果子吃。
    伊丽莎白指令诺玛离开病房,等待着罗隐的下文。
    “我为校长注射的药剂,你可以理解为具有微观修复能力的纳米机器,是一种特殊的炼金造物。它应该十分钟左右就能治愈校长,但对精神创伤没用就是了。”
    “这算是争取洛朗家族支持的筹码吗?”
    “这么说多见外。治好校长人人有责,是一个卡塞尔准毕业生该做的。昂热要是倒了,谁给我发毕业证啊。”
    洛朗小姐严肃的脸色终于缓和。
    扫描图像上,昂热的心脏终于完全愈合了。但老人没有丝毫苏醒的迹象。
    罗隐伸手就开始晃动校长。装睡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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