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打仗时候,最好给我抓一个活的黑色衣服红毛藩,这次和兰人能冒如此大险,他们公司一定有什么大的目的,我得知道他们计划。”
郑轩在莲花村的竹木屋里说道。
“老郑放心吧,有俺老孙在,连红毛婆娘都给你绑回来。”孙无良双手叉腰。
王中正无奈道:“泼猴兄,你这是在找借口吧,到时候别自己先上了。”
“好了,好了,战后再讨论女人,现在是按着大略方针走,我走陆路提前三天出发,你们水路准备好,记住,根据战场变化做决策,灵活用兵,我们宜兰的士兵比那些红毛藩还要珍贵。”郑轩拍了拍桌子道。
之后便出了小屋的门。
如今的莲花村可谓是真的热闹,到处都能看到绿大衣的陆兵,蓝大衣的海兵。
拉着马车,扛着弹药箱,或是拿着铲子,铁锹,偶尔出现巡逻队,拿着枪围着外村巡逻,不远处还有用木料土堆建造的简易炮台。
这里可是驻扎着一万多名士兵,三千归化民和一万新来的大陆人口,可谓是人头滚滚。
“(阿美语)你好,你是这村子的酋长吧?”此时一个身穿橙白色丝麻衣的女子,开口问道。
郑轩看了一眼她,又看了在一旁掏耳朵的都格力,他脸上还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哦,你应该是美仑社的承嗣阿里·美丽吧,幸会幸会。”郑轩下意识的伸手,但想到这不是后世,又缩了回去,点了一下头,拿出一根烟道:“要抽烟吗?”
此时的阿里·美丽一脸茫然,她完全听不懂中文。
而郑轩在宜兰生活许久,虽然不会说,但听是没有什么问题,属于会听不会说系列。
直到都格力将话翻译一遍,阿里·美丽才好奇的问道:“(阿)‘抽烟’是什么意思?”
这时,郑轩才恍然大悟,高山族抽烟可都是汉人带过来的习惯。
不过汉人都在山脉以西,那边的民族才有抽烟的习惯,这边阿美人没怎么接触汉人,算是非常隐世,所以不知道烟草这回事。
然后他又吝啬的拿了回去,“你还小,不要知道这么多,抽烟有害健康。”
都格力十分鄙视的瞧着郑轩,并伸手把烟要了回来,然后夹在自己耳朵上,打算占为己有。
郑轩又气又无奈,叹了一口气。
“(阿)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呀?”阿里·美丽好奇的看着两人,奇怪的动作。
“(泰雅语)这是男人该干的事,你还小,不要知道那么多。”都格力摆出老气横秋样子。
“(阿)我可已经打牙了。”阿里·美丽不满反驳起来。(1)
都格力并未鸟她,而是来到郑轩身旁。
“我们今天下午就出发,你跟彭韬负责将道路开辟出来,我给你五百名工兵。”郑轩双手放在后背,老领导范,“哦,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你想办法邀请一下各个社的酋长或是长老,观看我们如何赶走红毛藩,以后做什么事情,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大阻力。”
郑轩停顿一下,像是想到什么,并停了下来。
拍了拍都格力的肩膀道:“这个叫阿里·美丽的女子不错,你好好加油,我和你姐都想看到你成家立业,生两个白白胖胖的小子。”
都格力撇了撇嘴:“我才不要,要生你们自个生,女子就是麻烦东西。”
郑轩摇摇头,“要是没人女子,我们那来的族人,那来的人口,石头里蹦出来?”
“阿美人要入赘。”
“哦,那还是算了,要是你入赘,你姐会掐死我的。”郑轩可不想他入赘,不然自己就要面对泰泰无尽地床边话,到时候就不用睡觉了。
~~
台东纵谷平原,与南美洲热带雨林没有什么差别。
树非常高大,几十丈高的不在少数,几乎每一棵树都又上百年的树龄,可不是后世那种十几年就被人称之为“大树”的树。
郑轩看着这些树木颇有些感慨,多么好的树,最后不知道能剩下几棵,只能怪它们不长在大山上,而是长在平原里。
这些树现在就像烦人的路障,还有那些该死的灌木,极为茂盛。
此时,许多阿美人都跟在队伍后面,看着郑轩用两匹高大的骏马拉着大坨铁疙瘩,甚至有些人眼馋,想要拿来制作长矛,刀剑之类的,可是有贼心没贼胆。
郑轩带领的陆军号称两千人,实际是两千五百人,其中五百人是后勤部队。
不过他也没有根据古代战争规矩来办。
如大宋《梦溪笔谈》中的军队配比:“三人饷一卒,极矣,若兴师十万,辎重三之一,止得驻战,之卒七万人,已用三十万人运粮,此外难复加矣。”
且孙子兵法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马,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膝之才,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战争最看中的就是时间和辎重,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的,并成正比例是,基本军资都费在辎重身上,不仅是粮食,还有各种武器装备,箭雨药品。
战争并不是小说里那般,随便来几个数据,随便来几百上万个人,甚至扬言什么十万大军,什么百万雄师。
然后高高兴兴的奔赴战场,雄赳赳的与敌人开战,再回来庆功。
这种人带兵有只有一条路——战败。
你要是有这种下属,最好杀掉,不然恭喜你,你将会成为大军口中的粮食。
战争有时候不是拼人数,而是拼时间,拼持久,所以为什么古代总有这么多以少胜多的例子。他们可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后勤供给制度,只要一陷入持久战,很快就会出现辎重不足,而面临全军崩溃的风险。
这更是说明,农民起义大而弱,军队战斗小而强。
只要损失三成兵力军队就直接崩溃,因为一半大半是辎重队,农夫,脚夫,没有任何战斗力可言。
而现在是四人一后勤配比,是因为郑轩不能打持久战。
基本都是干粮,像是明朝军队使用的糗粮,光饼,飧饭等等。
此刻阿美族许多村社都有代表。
看着这比自己村子部落还要庞大的军队,多少有些害怕,整个莲花地区,全部阿美人加起来都没超过三千人,好家伙,这支军队就差不多是这里的总和。
他们也庆幸郑轩好说话,要不然将会是阿美人的灾难。
“报告首长,我已经成立了开路指挥部,制定道路行进准则,并将五百工兵分成四队,各有一个开路指挥员负责,轮流作业,每日可以前进四十里,每一段路的行军指挥权都交由他们,不过……你可能也要听他们指挥一下,他是专业的。”彭韬有些谨慎的说道,深怕郑轩生气。
“来一根。”郑轩带着赞叹的眼光看着他,并将烟递给他,“你真是活学活用,让我看到伟大国红军的影子,做得很好,宜兰未来的栋梁。”
郑轩开心的也给自己来了一根。
这不禁让他想起了历史上,那场赫赫有名的长征,其中巧渡金沙江,完全体现我军高度组织能力。
几条小船,硬是在三天时间内将一师的兵力渡过金沙江,没有人因拥挤而掉下江里,更没有人争先恐后而相互厮杀,就连当时的g军也不可能完成的壮举。
彭韬小心翼翼的双手接过卷烟,“伟大国?”
“一个非常富强的国度,令人向往地方。”郑轩深深的吸了一口烟,看着长长的队伍,不免感叹道:“山高路远坑深,大军纵横驰奔……走吧,莫要人家等急了。”
并随手拍了一下彭韬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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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美人成年的一种礼仪,男女二八需要打掉犬牙或是大门牙,表示吉祥,以及成年,近现代此习俗消失。
第40章 郑轩的进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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