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兴在宫中也是读过内书堂的,可这个时候却被朱厚炜绕的有点晕,做生意当然要讲诚信,没诚信的商贾只会被整个商场中人所唾弃,至于信用?有诚信不就有信用?
有永王府做背书,谁敢怀疑永王的诚信,既然没谁敢怀疑永王的诚信,那钱庄的信用不就自然而然确立了吗?
也不怪任兴想的简单,在如今这个王权时代,永王又是当今天子至亲,谁敢驳斥永王的面子?
那至少在这湖州府甚至整个江浙地界不要继续混了。
然而任兴终究还是把事情想简单,这是眼界的局限性所造成的,怪不得他,他也没想过这世上还有一句话叫做‘敬鬼神而远之’。
永王确实是圣上的亲弟弟,永王府也的确是如今大明除了皇室以外的第一贵门,但那又如何?
王府开钱庄,商贾们完全可以不存不贷,难不成永王府还能把刀架在人家脖子上面逼着他们来存贷?那和强取豪夺又有什么区别?
至于百姓借贷,朱厚炜压根就没想过兼并土地,这种挖朱家江山墙角的蠢事,只有弱智的朱家子孙才能干的出来。
钱庄开起来不是问题,但想要成为生钱利器则很难,难就难在如何建立起属于永王府的信用。
而且朱厚炜看的很深远,对于现在而言,永王府的信用就只是王府的信用,可一旦正德无嗣而终,他得以承继大统的话,那么他的信用就是大明的信用。
大明的信用早在宝钞变成废纸的时候就已经彻底破产,想要让民间对大明的信用恢复势必难如登天,所以朱厚炜的此举实际上也是在重新恢复确立大明的信用体系。
有了信用,王府钱庄就成了皇室钱庄,可以遍及天下完成财富流通,从而促进社会的经济发展,对于大明而言无疑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但是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才能建立起属于王府的信用,这个和任兴谈,就有些问道于盲了。
“大伴。”
“老奴在。”
“过几日延请湖州地界上的各大商号东家来王府饮宴,本王自有计较。”
任兴微怔,全然不知道永王葫芦里面卖的是什么药,不过身为奴才,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什么话他没资格问,这些他懂,于是应承下来不多说半个字。
“对了,本王记得在弘治十二年会试的时候曾经出过一个徐经舞弊案,这件案子当中牵连到一名叫唐寅的吴中士子,据说这唐寅不但是应天府乡试解元,而且在诗画之道上颇有天份,如今此人正是落魄之际,永王府可将其招揽入幕。”
“老奴记下了,这就安排人前往苏州招唐寅来湖州。”
朱厚炜点了点头道:“那就这样吧,你且先去安排诸事,本王有事再召见你。”
任兴依言退下。
王爷安排下去的事,任兴不敢有丝毫怠慢,当即派人前往苏州寻找唐寅,又以王府的名义给湖州城内各大富商豪绅下了请柬,还亲自在城中找寻酒楼建址,不过转了一个下午,最终也没能下定决心,最后任兴将目标定在了春来酒楼。
春来酒楼地处湖州府中心南侧,离永王府直线距离不足两里,更是毗邻知府衙门,所处的大街也是湖州府内的繁华地段,街上商铺林立,行商客流来往不息。
能在这样的地段开酒楼,日进斗金不敢说,每年也能为东家赚取不菲的利润,而且春来酒楼人文气息浓郁,在湖州府本身就是士子文人最喜欢聚集谈论的地方。
至于酒楼东家自然不可能是寻常商贾,东家姓方,方家老爷子是成化元年的进士,最后累官至礼部侍郎,于弘治十三年致仕,在其为官期间方家子弟开了这家酒楼一直延续至今。
方家如今没有后辈立身于官场,但是方老太爷倒是收过几位学生,官场上讲究个香火情,有官场背景在,自然也不会有人仗势谋夺属于方家的产业。
可如今春来酒楼被任兴看中了,任兴看中就是永王府看中,在湖州府永王不敢说只手遮天,可也不是区区一个乡绅敢违逆的。
任兴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端坐在方家正堂正位上面,脸上泛着冷笑看向堂中的林家人。
方家家主方澄也就是春来酒楼的东家一脸忐忑的立于堂中,心里面却在滴血。
在湖州方家就算不是豪族也勉强算得上是望族,族中有三千亩地收租不说,真正让方家能够锦衣玉食的还是春来酒楼。
如果没了春来酒楼,方家光靠田租虽然也是衣食无忧,可和往常比起来定然不可同日而语。
如果是寻常大族敢谋夺春来酒楼,方澄只怕早就派人将其打将了出去,就算是官府出面,方家难道在官面上就没了人脉?
可现在是永王府!
湖州都是永王的封地!
在湖州地界上和永王府作对,方澄甚至都不敢想象方家最后会落到个什么下场。
“怎么方家主还没想清楚?”任兴不屑的撇了眼方澄冷声道。
“没……没有……不……草民不是这个意思……”
“哼!”任兴微怒道:“王府要开酒楼,看中春来酒楼是你们方家的荣幸!而且王爷也说了,他不打算强取豪夺,盘酒楼的银子该是多少就多少,王府还不至于要占你方家的便宜,怎么?方家这点面子都不愿意给?”
方澄咬了咬牙道:“好,方家愿意出让,只是这银子……”
“一万两银子你还嫌少?”
任兴绝对没有强夺酒楼的意思,毕竟这关乎到永王的名声,所以他找人核算过春来酒楼的价值。
想要建一个春来酒楼这样规模的建筑,充其量三千两足矣,之所以出一万,完全是因为地段,方家如果连一万都不满意,那任兴会让林家连一两都拿不到!
届时只需要略微使些手段,就能让方家乖乖将酒楼的房契和地契送到永王府!
“草民不是这个意思,草民只是想沾永王一点光……”
第10章 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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