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精准打击
最后,姜芮书让朱玮霖进了合议庭,朱玮霖虽然有点腼腆,但却是从来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的性格,上了法庭整个就是铁面无私包青天。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朱玮霖话少。
天知道她这些天被吵得多头疼,她只想静静。
刘一丹也没有失业,覃庭长觉得这帮子法官不大像话,手头还有那么多案子没办完,还有心思看热闹,全都给我抓紧时间开庭去。
于是刘一丹勉强保住了这次庭审的书记员位置。
当天是上午九点半开庭,姜芮书这天来得比较早,研究了一下原被告双方提交上来的证据,见时间差不多了,穿好法袍,去找吴佳声和朱玮霖。
吴佳声和朱玮霖都一脸严肃。
不过两人的严肃有点细微的差别,朱玮霖是每次开庭都这么板着脸,力求塑造威严感和距离感,尤其是上次被纠缠后,他在法庭上就露出过笑容过。
而吴佳声是心情的缘故,姜芮书知道他很看不惯宁杰这种渣男作为,也能理解他对渣男的厌恶感,实际上不少人刚成为法官的时候都难以避免情绪化,但这种情绪化对开庭审理案子是不利的,普通人才可以情绪化,法官不应该在案子尚未审理前倾向任何一方。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法庭里所有人站起来。
在众人注目中,姜芮书和吴佳声、朱玮霖一起走进法庭。
站在审判长的席位上,姜芮书往下面一看,原告果然是上次那个出轨男宁杰,这次他不是真正的原告,而是代替他妻子出席,而秦聿作为代理律师,站在宁杰旁边。
被告席一共三个人,两女一男,其中一男一女身披律师袍,女的三十多岁模样,应该是特别授权代理人,男的看起来很年轻,二十多岁模样,不知道是不是实习律师,在两个律师中应该是做协助的。最旁边的女人三十岁左右,一米七左右的个子,相貌比较硬朗,头发有点发黄,看着不大会打扮自己,正是被告宋洁。
姜芮书原以为宋洁会长得比较漂亮,谁想还不如宁杰妻子证件照好看。
不过很多男人出轨,找的小三不一定漂亮,譬如男明星出轨,小三往往比原配要丑,很多人觉得奇怪,为什么家有绝色,非要去吃屎。
说到底其实就是男人不忠诚,女人长相是其次。
旁听席基本坐满,前排几个人看着像是认识的,姜芮书猜测他们应该是宋洁的家人和朋友,再往后两排几个穿着随意的人,应该是来旁听的市民,至于剩下的人……
一个个都没穿法袍,装作路人坐在旁听席里,在她看过去的时候还若无其事地转移视线,跟不认识她似的。
收回视线,姜芮书宣布开庭,“现在宣布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姜芮书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佳声、朱玮霖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刘一丹担任本案记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原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宁杰悄悄扯了扯秦聿的袖子,“你看那个吴法官的眼神,他上次就看我不顺眼,这次他也是法官,会不会给我下绊子?”
秦聿不动声色收回自己的袖子,抬头,果然对上吴佳声不友好的目光,不过吴佳声只是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
“你看你看,能不能让他回避?”宁杰又想扯他的袖子。
想让法官回避就让法官回避,哪来的异想天开?
秦聿面无表情看着他,宁杰还想说些什么,被他看得有点怂,讪讪地闭上了嘴。
“原告?”姜芮书看着他们。
“不申请。”秦聿道。
“被告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申请回避?”姜芮书问被告。
“不申请。”代理被告的女律师回道。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诉诉讼请求和理由。”
秦聿起身,有条不紊陈述道:“五年前,被告与我当事人的丈夫宁先生因工作往来认识,认识期间发展出超出正常男女关系的感情并迅速同居,一年后,被告向宁先生抱怨没有房产,于是宁先生以被告的名义为其全款买了一套房子,此后又陆续转账50万到被告账户上作为生活费,期间还购买了首饰及奢侈品若干。去年九月,宁先生与被告分手,分手前转了30万作为分手费到她账上——宁先生与被告同居期间,与我当事人杨女士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赠与被告的房子和财产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我当事人同意,而被告明知宁先生已婚,仍然接受他的财产赠与,严重侵犯了我当事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现我当事人要求追回所有宁先生对被告的不法赠与,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一,被告归还由宁先生赠与的房屋一套;二、被告归还宁先生五年间的全部转账80万元整;三、被告归还宁先生为其购买的首饰若干、奢侈品若干。”
随着他的陈述,法庭里有了小小的骚动。
首先变脸的是被告宋洁,接到以宁杰妻子名义的起诉,她也不是很担心,因为律师分析过,她至少还能拿到一半,情况好一分不还也有可能。刚才见到宁杰坐在原告席上,她还以为依旧是宁杰做原告,那她更加不惧,没想到宁杰竟然是代他妻子来的。
宁杰和他妻子一起索要夫妻共同财产,她岂不是什么都留不下?
饶是清楚案情的法院人士,此刻也忍不住向秦聿投去复杂的眼神,这辩论方案不是专业人士做不出来,不用猜肯定是这位秦大律师提出来的。
这对被告完全是精准打击,死穴一戳一个准。
旁听的市民很多人都不清楚案情,听到秦聿陈述诉讼请求,一个个都云里雾里。
原告律师一口一个的我当事人不是坐在原告席上的男人,而是一个叫杨女士的女人?那个做原告席上的男人……就是杨女士的丈夫?
所以……
这个案子的原告不是原告席上的宁先生,而是宁先生的妻子杨女士,而宁先生出轨被告,给送了两百万的东西,现在宁先生用他妻子的名义要被告把东西都还给他?
还能这么操作?
所有人都觉得三观掉在了地上,被碾成了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