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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快穿影帝 作者: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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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多人喜欢,这是有毒啊。】

    【拒绝成为一个艹过粉丝的人的粉丝。】

    【听说很多歌手都爱艹粉的,除了唱歌别的素质根本不行。对此我只想说,别的歌手就算了,丑成伏瑾那样的,还是算了吧。】

    【不是说歌手长的都丑吗?真的没见过几个歌手长的很好看的,一般都是一个比一个丑。】

    【现在的歌手都是麦麸,恶心。】

    【那个土豪不会就是伏瑾自己炒作出来的吧?】

    【喂楼上的,你拿个四十八万去炒作试试?要是真的有这个钱炒作,还不如直接去买通营销号宣传呢,干嘛砸礼物?得不偿失,事倍功半。】

    【土豪说不定是真的想包养伏瑾呢,只可惜那个帖子被删了,否则他看了就不会浪费这笔钱了。】

    【我说你们烦不烦啊?老拿人长相说事,丑没人权咯?】

    【丑是罪,胖也是罪,合一块儿了就是过街老鼠。】

    【我在想,那些键盘侠,无脑黑是不是各个都长的貌美如花?】

    【在网上暗搓搓骂人的那些人,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一样,自己见不得光还总是出来作妖。】

    ——

    不知不觉谭莳的名气已经大起来了,发一条动态,动态下面就有一堆的评论,但是随着名气越大,又因为是在参加比赛,所以也容易招黑,那点黑历史反复的被人扒出来说。

    歌手里面不是没有和谭莳一样的,但是反差再大也没有像他这样被黑成炭。不过是因为时机不对,暴露的方式太粗暴。

    也可以说是他还没有足够的名气,没有展露出足够的实力。

    初赛第二场四十进二十,谭莳向雨田石打听了一下b市比较好的录音棚。

    雨田石告诉谭莳之后,还和谭莳谈论了一下合租的和事情。

    雨田石:你和他相处的怎么样?住的还习惯吗?

    伏瑾:小慕很好,他做的饭菜很好吃。住的很习惯。

    雨田石一脸纠结的看着伏瑾的回复,心道,这才多久啊,居然就叫小慕了?这进展是不是太快了一点?而且让小叔做饭?恐怕爷爷奶奶也没有吃过小叔叔亲手做的饭菜吧?这也太宠了!

    住的习惯,你当然住的习惯啦,小叔叔那人虽然在感情方面单纯吧,但是他聪明啊,真想泡你那肯定伺候的你舒舒服服的。

    伏瑾享受的这待遇要是被家里人知道了,还不醋死了。

    不过小叔叔见了伏瑾的样子还对他那么好,是不是说明伏瑾长的其实还不错?要是真相网上描述的那样……雨田石想到周慕风光霁月的模样,心道,小叔叔应该不会那么重口味吧?

    别说是比小叔叔长的好看,好歹得是能入眼,能小口的吧?

    想到那个帖子里伏瑾的照片,雨田石胃里翻滚想象无能,实在没有办法想象小叔叔抱住伏瑾的样子……只能祈祷伏瑾现在减肥成功,最后成为了一个小帅哥……吧。

    不过话说回来,谭莳和小铃铛不是有那么点苗头?证明伏瑾应该是喜欢女人的,那小叔叔怎么办?

    呸,他想什么呢,要是伏瑾不喜欢小叔叔更好,这样小叔叔到最后也会放弃。周家怎么可能会让一个男人进门?尤其是这么优秀的小叔叔。

    小叔叔还没成年,伏瑾甚至有拐带未成年的嫌疑!

    越想越觉得应该要拆散这两个人,反正也不会有结果的,要拆得乘早,感情深了就麻烦了。

    但是要怎么做呢?

    他还不能恶意搞破坏,否则被小叔叔发现了有他好看的。

    难道要打压伏瑾?那也没什么意思,伏瑾的名气和实力摆在那里,就算离开了雨田公会去别的工会照样能混的风生水起。

    伏瑾:你说小慕是你朋友?

    雨田石:对啊,怎么了?我家和他家祖辈有交情,我家里人让我带着他。

    雨田石说这话的时候十分酸爽,一点也不为自己谎言而难为情。

    伏瑾:他多大了?

    雨田石:还没满十七周岁。

    谭莳一愣,仔细的看了办法,却还是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周慕还没满十七岁?

    还真是个孩子啊……

    雨田石:他家庭很显赫的,你不要对他大亲密了。

    伏瑾:???

    雨田石:否则有抱大腿的意思啊,他就算不那么想,他父母也会出来干预的。总之,你就好好的住哪儿,可以和他做朋友,但是别太殷勤。

    周慕的身世很不一般,所以若是太殷勤的话会被认为是另有所图。谭莳想了想,觉得雨田石的话也是有道理的。

    而且阶级不一样,便会有着天然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雨田石自以为给谭莳洗脑很成功,谭莳也觉得自己现在的身份确实不能对周慕太殷勤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考虑到周慕的反应。

    周慕:陪我去买菜。

    谭莳二话不说关了电脑就去了。

    准备好了一堆的话势必要让谭莳认识到差距,然后对周慕死心的雨田石:……

    头像怎么灰了?

    喂!我还有话没说完呢!

    谭莳陪着周慕去超市买了菜,还买了些零食。

    谭莳推着篮子,见周慕不停往篮子里丢零食,忍不住问道:“你喜欢吃零食?”

    “你每晚都要熬夜,这是给你准备的。”

    见周慕又丢了一包有友的鸡爪进去,让谭莳纠结不已:“我在减肥。”

    “你运动量很大,不需要担心。”

    “这个对嗓子不好。”

    “我看你不忌口啊,煎炸的,辛辣的你都吃。”

    谭莳无奈的笑笑。

    他确实不需要和别的歌手那样忌口,不能吃煎炸,不能喝饮料,不能吃的太辛辣之类的,甚至也不需要太注意对嗓子的保养。

    这就是他那些锻炼的好处了。

    就如他的皮肤,他做的那些锻炼让体内的毒素也跟着一起排出了,最先看出效果的就是他的皮肤。原主的皮肤有着一层暗黄色的油脂,毛孔里还蕴藏了许多脏东西,而他却让这些东西都随着这些汗水被带了出来。

    他的眼睛的变化也很明显,原主的眼睛浑浊,但是经过这两个月,他的眼睛也变得清亮了起来。

    锻炼对人体的影响很大,好处多多,而谭莳是把这个过程加快了而已。

    谭莳随手拿了一包看起来很美味的辣条,周慕眼睛一瞥道:“放回去。”

    “怎么了?”

    “这个吃了太伤牙齿,也伤胃。”周慕见他还不死心的拿着一包辣条,直接伸过一只纤瘦秀美的手,非常嫌弃的捏着那包辣条,将它放回了原来的地方。

    谭莳见周慕的表情严肃,只好将留念的视线从红彤彤的辣条身上收了回去。

    周慕带着谭莳买了不少东西,从买菜到买零食,然后就是给谭莳买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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