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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袁谭准备了一件好商品

    邺城城池中心。
    居住在这里的达官显贵,士族贵胄开始搬迁。
    无论他们愿意不愿意,必须要为修建宫殿重建社稷出力。
    这天清晨。
    梵音寺里。
    马鸣老禅师正在会见幽州牧刘虞刘皇叔的儿子刘和。
    刘和是来辞行的。
    这一次,马鸣老禅师面对这位汉室宗亲,却是高高坐在蒲团上。
    刘和这个很有地位的诸侯嫡子,反而是跪拜在地。
    马鸣宝相庄严,始终双手合十,“刘公子,你也看到了,老衲以排除了身体内所有的凡尘污秽,消除业障成功,修成正果之身。”
    刘和是一个虔诚礼佛的人,十分崇拜马鸣,若是不然,肯定不会这么大礼参拜的。
    不过他心里有疑惑,“听说大公子……。”
    马鸣老禅师肃穆的高悬一声佛号,“阿弥陀佛,大公子是善男,业障想要排除体外,也需要一定的外力加持。大公子是接引使者,是金刚护法罗汉……。”
    刘和就想到了很多,若自己也有一天修成正果,可也能有这样的一位护法呼?
    马鸣老禅师还是很看好刘和的,“你回去后,一定要潜心吃斋念佛,吃斋就是修身,念佛就是养心。”
    “传扬文化普度众生,或许将来有一天能够达到老衲的成就,那样的话,你就可以前往西方极乐世界,永享长生。”
    刘和一礼,他对死,充满了恐惧。
    而此刻,心中充满了虔诚的希望。
    “大师,弟子已经很久没有吃肉了,都是和大师一样的食谱。”
    “好,很好,功课也不要落下。”马鸣摸着胡子,傲然道。
    “谨遵法旨,弟子这就拜别,返回蓟县去了。”
    “去吧。”
    与此同时。
    在神策府。
    袁谭上完厕所,直接打开百货大楼的空间门,钻了进去。
    少顷。
    他看着巍峨的百货大楼,现代的记忆浮现。
    而身边堆积如山的黄金,反而没有看到眼里。
    若是有一天能够回去。
    是选择留下,还是走?
    很难抉择。
    袁谭叹了口气,其实现在并不是他所要的生活。
    但只有奋斗,才能够过上向往的生活。
    袁谭进了百货大楼。
    服装、家电等楼层,他没有去逛。
    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准备好接受这些科技产品。
    袁谭的神策军,战斗力惊人。
    一方面是猛将如云,三军效命,刻苦训练。
    一方面也是装备精良,待遇是其他军队的二倍。
    只是日常饮食开销,就是一笔巨大的数目。
    许多都是额外的补贴。
    只是靠吃国库,已经很难维持。
    但袁谭的腰包也瘪。
    前几日大军师荀攸就提议袁谭应该考虑自己的经营之道。
    也就是做生意。
    一方面养育自己,一方面养育军队。
    但是做什么生意呢?
    做生意就需要卖商品。
    荀攸并非商业军师,也不是有专长的匠人,他也没有好的建议。
    什么最好卖?
    袁谭肯定第一时间就想起了丝绸之路,就想起了丝绸。
    丝绸是个好东西,但丝绸业在中土的产业链已经很发达了。袁谭去做这个,无法产生轰动效果,也无法达成垄断。
    买给外国在这个乱世也不现实。
    想到丝绸后,他立刻就想起了另一个风靡世界,堵塞丝绸之路的产品。
    瓷器。
    瓷器远比丝绸更加辉煌。
    少顷。
    袁谭站在一家瓷器店铺,望着琳琅满目,流光溢彩的瓷器。
    便是手拿银器金器的欧皇们,也无法抵挡瓷器的诱惑。
    乃至于,在数百年间,瓷器占据了中土对外贸易里几乎全部份额。
    他很快转身而去。
    瓷器来到现代后,公开了很多制造方法,但对于一千八百年前来说,绝对个个都是秘方。
    袁谭来到了书店。
    叮!宿主消耗黄金二十万两,购买《青花瓷的制作》,若想立刻心领神会,还需支付二万两黄金的输入费用。
    瓷器分很多种类,有什么白釉,黑釉,珐琅彩什么的。
    袁谭最终还是选择了青花瓷,不但光泽度比较高,相对于珐琅彩这些来说,生产难度还比较低,适合现在这个时代的基础设施。
    想要把瓷器的种类全买下来,恐怕要几百万两黄金。
    好在可以分开买。
    他这样对瓷器制作一窍不通的人,想要学成青花瓷的制作,恐怕需要好几十年时间,也成不了大师级。
    更别说教导别人烧瓷器了。
    好在,系统可以脑细胞输入,瞬间就是大师级别的。
    相对于一个行业的绝对第一,几十万黄金就太便宜了。
    若是袁谭回到现代,国家肯定很愿意花费几千万两,让他成为武器啊,航天什么的世界第一科学家。
    并且,官方手中的黄金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黄金是在民间。
    古代也不例外。
    袁谭就是要用这个产品,把大户人家手里的黄金汇聚到自己手中。
    当他又花费了二万两黄金后,随便翻了翻手里的书籍,顿时脑海里出现了许多记忆,肌肉记忆也多出来许多东西。
    露出满意的笑容。
    相信不单单在国内畅销,还能够远销海外,赚老外的黄金。
    在这个落后的时代,他可以长期的垄断瓷器,收获可想而知的巨大。
    铺开后,只是这一项,就可以抵得上现在的全国赋税了。
    袁谭志得意满的来到了百货大楼出口。
    叮!系统提示,外面有人,空间门无法打开。
    “……。”袁谭。
    过了一会。
    终于空间门开放了,袁谭一步走了出去。
    随着空间门消失,外面传来甄姬的惊恐声,“你真的看清楚了吗?夫君真的在房间里吗?”
    小雅的声音传来,“夫人,妾身真的看清楚了。”
    “又没有出来,里面又没有人,难道凭空消失了?”
    小雅属于袁谭的贴身丫鬟,甄姬知道这个丫鬟的地位绝对不同,因此没有很动怒。
    她们恐慌了。
    “嗯嗯。”
    袁谭咳嗽了两声,走了出去。
    “夫君!”
    “公子!”
    一群女孩子活见鬼的神情,有些心里承受低的,已经晕了过去。
    半个时辰后。
    袁谭来到了袁绍这里。
    议事厅里,气氛很好。
    “谭儿,你来了,你来看看这彩陶如何?”
    袁谭就发现,大厅中间放着一尊彩陶大花瓶,浮彩有龙有凤,栩栩如生,十分夺目。
    一直到唐代,陶器位于家居文化的统治地位,只要有家,就是不可或缺之物。
    而彩陶,是陶器中的高端存在,是一种文化,代表了品位和典雅。如后世官窑瓷器般,被贵胄们追捧。
    如今没有瓷器,书房等地方放置的都是彩陶。
    郭图怕袁谭不知道,“大公子,此乃蓟县,蓟窑,彩陶大师闫山的作品,价值十万贯。”
    十万贯!
    袁谭顿时充满了贪婪,就这么垃圾的作品,也价值十万贯,那他烧一窑青花瓷出来,岂不是赚翻天了。
    果然和他想的一样赚钱。
    袁绍道:“谭儿,你看看如何,这是专门买来送给司马防二公子司马懿结婚的贺礼之一,也是最好的礼物。”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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