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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大长腿

    玉酿琼浆当早饭终究不解饿。
    陆白得另寻吃的。
    虽然穿过“川”字平原,在丛林之间可以寻到令人食髓知味的山珍,但一上来就吃大菜,未免有些太唐突,而且时日尚早,没有成熟,现在还不到享用的时候。
    陆白选择吃馒头。
    馒头很好。
    在简单的食材中,蕴含着食物的本味,深藏着对于生命的渴求,还有人心的慰藉。在和,揉,捏之后,蒸出的馒头白皙,柔软,有弹性,碰一下果冻一样摇晃。
    这大概是世上最好吃的馒头了。
    以至于让陆白舍不得吃,在手里把玩挺长时间。
    就在他和顾清欢准备享用早饭时,外面忽然传来叫喊声,一人远远喊道:“前面停车的,是大舅哥不?”
    陆白翻了个白眼,羞恼道:“这哈士奇,现在距离兔庐至少还有一天距离呢。”
    三伏天都拦不住这二哈的一片痴心啊。
    陆白都不知道该替怜儿姑娘高兴还是哭泣了。
    顾清欢用浑然天成的脚蹬他,“别愣着了,快出去拦住他。”
    这倒是。
    自己的女人自己看,可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虽然这女人还没吃到嘴里。
    陆白仰头痛饮一口酒,而后一闪而逝,帘子不掀,直接破空出现在二哈面前。
    “砰!”
    二哈撞在陆白身上,又弹回去跌倒了。
    陆白饮一口酒,“你不在兔庐呆着,乱跑什么。”
    二哈稳住身子,谄媚的笑,“大舅哥,我这左等右等你不来,我这不是着急么,咱们必须得快点儿去,万一怜儿要是——”
    陆白见他吞吞吐吐的,问道:“要是什么?”
    “要是有了身孕——”他急忙解释,“哦,我倒是觉得直接当爹挺好的,但怜儿她心里别扭不是,每天看见这孩子就像看见仇人,万一不想养——”
    二哈目指陆白自己,“不还得劳烦大舅哥。”
    “嘿!”
    陆白服了,这什么都没有呢,他先捞一个舅舅当上了。
    不过,有一说一,二哈说的还挺有道理的,于是陆白让二哈在前面赶路,他坐车加快脚步跟上。
    “我,走前面?”
    二哈有些不情愿,他这一路迎过来,热的不得了。
    “我看你一个人坐车太孤单,要不我上车陪你去吧。”二哈一脸谄媚的笑。
    陆白瞥他,“谁说我只有一个人了?”
    正好,顾清欢掀开帘子站出来。
    她身穿月白窄袖对襟长褙子,浅青罗裙,人如夏夜清风淡云间的月,自带一股温婉气质,又如林下飒飒风,有才华,有诗韵,有风度,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质。
    她居高临下看着二哈。
    二哈一怔,“这位是?”
    “哦,这是你嫂——”
    陆白话说半截,被顾清欢打断了。
    她从车上走下来,“陆白的婶娘,顾清欢,你叫我顾先生就可以了。”
    二哈纳闷,“顾先生?”
    不是教书的才叫先生么,难道这姑娘是位教书先生?
    他心里这么想着,嘴上却还是恭敬道一声:“顾先生。”
    陆白惊诧的看顾清欢。
    刚才都到那地步了,还当婶娘?
    这不大合适吧。
    殊不知,顾清欢在动心以前就做好这些打算了,陆白以后必然要去入仕为官,而南朝以孝立国,道德尚在律法之上,现在党争激烈,品德是百官在相互攻讦时重点关注的目标,百官父母丧夺情都会在朝堂之上引起血雨腥风,何况她和陆白的关系了。
    所以,此情不足与外人道。
    顾清欢也没打算说出去。
    在朔北城破,南下逃难时,那个为了国家,为了家族,为了治国安邦,策平天下而读书的顾四小姐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顾清欢。
    她要为自己而活,不拘束自己,随着自己心意尽情的活着。
    而现在,她的心意就是同陆白在一起,看他震惊天下人!
    陆白把目光收回来,对二哈道:“顾先生还要教我下棋,品茶呢,你还是自己腿儿着走吧,别打扰我们。”
    二哈笑,“那个,大舅哥,怜儿最喜欢有品位的文雅人了,你让我跟着你一起学呗。”
    “滚犊子!”
    见这厮这么难缠,陆白终于用出了杀手锏,“你就不怕我拆散你们?”
    二哈挺直了身子,义正言辞道:“大舅哥学习就是最重要的事儿,我绝不打扰,不仅不打扰,大舅哥,您放心,我亲自给您守护,绝不让一个妖怪靠近车子。”
    “行吧。”
    陆白知道,这厮境界在搬山境,车里有个风吹草动,他都能听个明白。
    陆白觉得自己没机会占不到顾清欢便宜了。
    于是,在后面的行程中,陆白大多是同顾清欢继续学习下棋,品茶,射覆,当然,现在又加了几门功课:字画,诗词,歌赋。
    陆白不精通这些。
    顾清欢也知道让陆白在短时间内学会这些东西有点儿难,但品鉴的本事还是要有的。
    若不然,在别人看字赏画时,陆白说些外行话,那可就贻笑大方,少不得成为百官茶余饭后的笑柄了。
    陆白头更疼了。
    他对这些那真是一窍不通,学起来更是昏昏涨涨,搭配着这炎热的天气,要亲命了。
    不过,捅破窗户纸后,福利还是有的。
    那就是陆白再犯错,或者屡教不会后,顾清欢的性子好了许多。
    陆白还可以趁机讨要便宜。
    譬如亲一口,亦或者由她坐在怀里,亲手教他下棋,双手同写字等等。
    **
    自陆白送忘儿进中山谷后,忘儿就再没了动静。
    她虽然住在谷主府,谷主的职责却一点儿没负起来。
    不,细究起来,忘儿还是做了一件事儿的,那就是把一个谷内城卫——前任谷主命名为中山卫的一个卫兵的白马抢走后,把这个卫兵任命为中山卫副队长。
    中山卫原本有队长和副队长。
    不过,队长在陆白占领中山谷那日,连夜逃走了。
    所以现在只有豺妖当副队长。
    忘儿来了后,不分青红皂白又封一个妖怪当副队长,而不任命中山卫队长,让中山谷内本就乱的局面更加乱了。
    不错!
    中山谷现在很乱。
    自从陆白杀死中山狼又离开后,中山谷就彻底进入失序中。
    有财有势的妖怪们逃了大半。
    留下的妖怪中,穷妖怪多,还有些妖怪虽有略有薄产,但所有积蓄都投到中山谷了,想走也走不了。
    除此之外,还留下了一些信奉富贵险中求,想趁机作乱,发财致富的妖怪。
    他们打砸抢烧,他们肆意杀妖,他们趁机霸占财产和美妖,尽情的享受着这场混乱的盛宴。
    虽然有中山卫。
    但因为下一个城主十有八九是个人,中山卫的妖怪们也在各谋前程,他们的行径几乎同强盗和黑帮没什么区别。
    甚至更黑。
    这种失序,甚至还把一些中山狼在时因为有束缚不能为所欲为,所以离开中山谷的妖怪也吸引来了,他们或在中山谷外当强盗,或在谷内享受杀戮和暴虐的快感。
    言而总之,中山谷现在是群妖乱舞。
    也就在陆白送忘儿进谷那天,谷内太平了一段时间,然而在那过后——
    他们就无法无天了。
    陆白不在,破空境高手不在,让一个少女当他们谷主,还是一群妖怪的谷主,这不是闹呢。
    在陆白离开后,这少女和她的手下一直缩在谷主府,紧闭大门,每天只允许几个人和中山卫出入,分明是害怕外面,不准备打理中山谷的事儿。
    这摆明了这个少女不是个能拿事的主儿,给他们机会让他们纵情狂欢呢,妖怪们当然不放过这个机会。
    于是,一天过后,中山谷恢复如前。
    唯一出了一点儿问题的或许就是中山卫,首先那位城主安插进了一个又高又猛又黑,身上还有一股妖味的人进中山卫当守卫。
    接着,在这位少女谷主任命的副队长蹊跷的因公殉职后,少女谷主又任命一位副队长,同豺妖副队长平起平坐,依旧没有任命队长。
    更让妖怪们津津乐道的是,这位少女谷主任命副队长的理由很奇葩。
    “我听卫队的人说,这小谷主指着猪妖,嗯,看你长的难看,需要关怀和温暖,这副队长就让你来当吧。”
    一家酒肆内,一个酒客把他听来的消息,说的惟妙惟肖。
    “哼!”
    一位留着山羊胡子的羊妖捋了捋自己的胡子,“胡闹,这就是胡闹呢,我看呀,那位破境高手,就是拿中山谷当玩具,让这小丫头片子耍呢。”
    “还真指不定!”方才说话的妖怪道,“我听说,人常用江山逗妃子笑,这破境高手指不定看上这小丫头片子了,为了逗她笑,抢了我们中山谷。”
    不少妖怪深以为然。
    “可不是嘛。”
    一只猫妖在对一条鱼大快朵颐,她闻言点头道:“我看那小姑娘挺好看的,那破空境高手肯定拿中山谷讨小姑娘欢心呢。那些小姑娘心智又不成熟,这么一讨欢心,十有八九就以身相许了。”
    一头猪妖闻言,一脸羡慕,“娘的,人类玩的就是花啊。”
    话音刚落,酒肆的大门推开。
    这些天因谷内太乱的缘故,酒肆在营业时都是小心关着门,以免被人惦记上。
    这间酒肆本就小,又一直关门窗,导致空气污浊不堪。
    待大门推开时,一阵风跟着进来的人吹进来,清新的空气让众人脑子也为之一清醒。
    他们不约而同的看向门口,又不约而同的惊讶出声——
    来者是人。
    她长发及腰,眉目如画,五官精致,身穿一袭红衣,红似火,煞是惹人注目。
    她手提一把剑。
    剑柄奇特,一高一低双鹤,似要展翅欲飞。
    酒肆禁声!
    针落可闻。
    妖怪们都认识这把剑,即便不认识这把剑,也在传闻中听过这把剑的大名了。
    一剑斩杀中山狼。
    他们太知道这把剑了。
    甚至有传言说这把剑是一把神器,境界至少在破空境。
    不过,这话很少有妖信。
    更多的妖认为是陆白的境界在破空境,当时这把剑之所以能一剑破空斩杀中山狼,是陆白的破空境让剑破空了。
    然而,不管传言怎么说,中山狼死在了这把剑下是肯定的。
    所以妖怪们都敬畏的望着这把剑。
    忘儿双目似会说话,她的眼珠子饶有兴趣的扫视酒肆一圈后,觉得这酒肆还不错,于是抬左腿跨进门槛——
    嘶!
    妖怪们再次惊呼。
    这次不为剑,而是为忘儿的打扮。
    她脚上穿了一双木屐,未着寸袜,指甲如贝,肤白红润,小巧而精致。在脚掌以上,脚踝处系一精致金铃铛,在脚放下时清脆作响,更显少女可爱。
    然而,这还不是让妖怪们窒息的。
    在脚踝以上,裙下闪过忘儿白皙的小腿,如脂玉,纤细而匀称,闪烁着诱人光泽,同脚踝和脚掌一起,宛若精雕细琢后的艺术品。
    至于小腿以上精致,不见膝盖时就被裙子隐藏了。
    唯一可见的是迈腿时,所呈现出来的那长而匀称的腿型,让妖怪们惊讶于她的腿长。
    哒!哒!
    叮铃铃,脚上铃铛清脆作响。
    忘儿趿拉着木屐进了酒肆。
    她双手背在寿面,手里把玩着斩妖剑,轻吹一口气,拨动额头的刘海后,大声喊道:“小二,来一坛子酒,要你们这儿最好的酒,至于吃的,你给我切几盘肉来。”
    小二回过神,忙不迭的答应一声。
    忘儿不理众人看她的目光,捡一个靠窗位子坐下了。
    老陆说过,人呐,一定要以舒适为主,管他什么笑不露齿,不能露脚呢,只要自己舒服,还不被人占便宜,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正好,这些天天气热。
    于是忘儿就换了这副打扮。
    她觉得挺不错的,尤其是这双木屐,在这大热天,能把脚丫子的封印解除,别提多畅快了,幸福指数直线上升!
    穿长裙同样如此。
    里面只要穿一件陆白制作的大裤衩,保证不走光后穿一身长裙,别提多爽了。
    我家老陆还是聪明啊。
    忘儿感慨之际,居然想到,老陆怎么知道这些的?
    “客官,您的酒!”小二很快把一坛酒端上来。
    酒是烫好的。
    忘儿不着急喝,她先喂斩妖剑一口,待这斩妖剑嗡嗡嗡的颤抖后,忘儿放心了。
    斩妖剑喜欢这酒,说明这酒无毒,它喜欢喝。
    忘儿也是偶然间才发现斩妖剑好这口的。
    当时,她就觉得这把剑不愧是一把能自己斩妖的剑,就是不同寻常,都知道喝酒了。
    忘儿倒了一杯,泼在剑身上,然后又为自己斟上一杯。
    “啧啧。”
    忘儿品了品,这酒虽然没有《酒意》的药酒好,但也不错了。
    “不错,不错。”忘儿很满意。
    她又泼给斩妖剑一口后,抓住酒坛子,仰头痛饮,心想还是这样饮酒爽啊,奈何她娘和老陆一直约束着她,让她不能尽情的饮酒,而且药酒本就很珍贵。
    现在,她独当一面了,终于不用拘着自己了。
    “哈,老陆说的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生活,我也可以试试了,他们还管不着。”忘儿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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