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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李寻欢

    “啊飞!”
    “在私塾有没有好好听先生的话?”
    山西,太原,黄昏将至,本院门口,沈浪向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招了招手,这是他和白飞飞的儿子,阿飞。
    如今已过去了六七年时间,沈浪面上都已经蓄起了胡须。
    “爹,我听了,今日还学了不少呢。”
    阿飞从小就聪明、乖巧,沈浪最为喜爱,小小年纪,他已经开始教其武艺,但一个人总不能只会武功,从而大字不识吧?
    沈飞读书识字的地方不远,就在李院,教书先生姓李,是太原名门望族李家家主,和沈浪的父亲沈天君当年也算好友,李家历代缨鼎,显赫已极,李家家主被人称为老李探花,曾经也是一方知府,是为朝廷四品官,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
    为百姓谋福,为生民立命。
    为官多年一直兢兢业业,深受百姓爱戴。
    李家三代中就中过七次进士,只可惜没中过状元,到了李探花这一代,膝下两位少爷更是天资绝顶,才气纵横,他老人家将希望全部寄托在两位公子身上,只望他们能中个状元,来弥补自己的缺陷……
    谁知大李一考,又是个探花,李园众人都闷闷不欢,老李探花便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小李身上,希望他能考好。
    且说那大李远在京城,三甲及第,是为翰林苑编修,朝廷正七品官,开始时,每月还有来信,诉说一些官场趣事。
    后则又过了几年,渐渐的,信也断了。
    老李探花托了同窗好友相询才知,大李早在及第当年,就以辞官归隐,不知去向,这么多年没有消息,想必早已发生了什么意外。
    老李探花收到此消息,闷闷不乐,所幸也辞官归隐,安心在李园当起了个教书先生,每天陪陪小儿,即希望他能拿回个状元,也算是弥补这些年没有陪伴的亏欠。
    算算时间,今年又到了考试之年,不知这小李究竟能不能考中状元!
    沈家老宅就在太原,这些事,他倒是早已听过,但人海如沧海,人命如草芥,有很多事你越想得到,越是得不到。
    天地万物,总归于此。
    谁都有故事,不是吗?
    沈浪正要带着沈飞赶回老宅,忽听得马蹄声响,沈浪父子俩回头望去,就见两匹建马赶至,在李府门前停住,建马之上两个带有面具的男子翻身而下,恭恭敬敬的给李院递了拜帖,后又被请了进去。
    这两人明显就是江湖中人,沈浪却没怎么在意,李家和魔刀门交好,互为表亲一事,虽末传遍江湖,但只要有心调查,并不难以发现。
    此中情况,他早就见怪不怪了,不过,他总是决得这两人的背影有些熟悉,好像曾经在哪见过。
    沉默思考,可实在是怎么也想不到。
    “二叔!”
    一路沉思着前行,到得沈家老宅门口,沈飞一声惊呼,倒是将他拉回了神。
    沈浪往自家门口望去,面上顿时又露笑容。
    “二弟,你终于肯出兰州了?”
    来人正是熊猫儿百灵以及他的跟班小四和驴蛋。
    熊猫儿这几年过得颇为邋遢,整日以酒为伍,和以前相比,倒显得清瘦了许多。这些年来,他除了兰州哪里也不去,若不是百灵悉心照料,也不知道他究竟会活成个什么样!
    当年,兰州城外快活林的大火,一年烧了三天三夜这才熄灭,大火过后,快活林的一切都化为洇灭,林一凡的下落众人也曾不止一次去寻,可惜,在如此凶猛的爆炸和火油的煅烧之下,别说尸体了,连骨灰都找不到。
    熊猫儿一直觉得是林一凡换了他一命,痛苦自责总是交杂,曾经的快活林原址,他几乎每年都要去寻上一次,哪怕那里草木丛生,树木再起,多年的时间,那儿早就已经成了另一个森林。
    但他从未放弃过……
    沈浪接回孩子,家中又来了多年不见的朋友,白飞飞遂命下人多做了些好菜端上桌来。
    众人相互落座,聊起往事与现状,均不由唏嘘感慨。
    物是人非,时过境迁,回首相看,人和事早就已经变了许多。
    当年的一些朋友兄弟,现在过得最好的,表面上看,就是沈浪了!娇妻孩子皆有,又不缺钱,生活倒是过得潇洒。
    别看他笑得开心,人生啊,也不是所有的笑都是高兴。
    他这些年来,内心时时刻刻的谴责恐怕也只有白飞飞能懂,他当年没回去共同面对,一直都是他心里的痛。
    这有什么可痛苦的?
    每个人的心性不一样,看待事情的想法也不一样,对于沈浪来说,他是大哥,为兄弟遮风挡雨的事本来是他的职责,没想到被林一凡抢先了。
    多年前沈浪曾经提议归隐海外仙山,可这件事一直都未付之行动,原因也在此,他和熊猫儿怀的其实是同样的心理……
    林一凡可能还活着。
    尽管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做的其实比熊猫儿还多,只是从未表现出来而已,他不只在找林一凡,他还在找林一凡的家人。
    当初三兄弟相交,贵在交心,从未透露过自己的身份,但从支言片语中得知,林一凡应该还有个年迈的父亲以及一个年幼的弟弟。
    当然,如今多年过去,可能弟弟都已经长成大人了。
    王怜花现在在汾阳,他当时一觉睡了三天三夜,醒来后,所有的悲伤倒是忘得一干二净,现在依靠当初林一凡和沈浪给他的钱做起了生意,从此绝口不提武功。
    朱七七是个问题,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是每天咋咋呼呼的,朱富贵倒是给他张罗了几门亲事,可惜人都被她打跑了。
    李媚娘宠她,王怜花也宠她,两人都在汾阳,朱富贵也拿她没办法。
    太原离汾阳不远,白飞飞、王怜花、朱七七三人又为兄妹,倒是经常见面,相比较而言,熊猫儿远在兰州,的确已经多年未见了。
    众人谈事,气氛难免悲伤。
    “老爷!”
    管家匆匆而来,打破了这种寂静。
    “什么事?”沈浪待人一直很宽和,管家闯进,他倒没什么恼怒。
    “李少爷来了!”
    李少爷?李寻欢?
    李寻欢是个懒散而潇洒、萧疏而沉着的人,他身上有一种具有诗人气质的落拓,总是带给别人快乐。的心胸永远宽阔,他为人总是那样豁达。
    沈浪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这样的江湖才俊了。
    可惜,他走的不是江湖,而是朝堂。
    但这又是个极其恐怖的人,沈浪如今的实力,叹上一句天下第一也不为过,但像他这样的人,在面对李寻欢时,总有些时候,能感受到生死危机。
    “一起喝酒?”
    沈浪请了他坐下一起吃酒。
    “不了!”
    被他笑着拒绝了。
    两人都是很喜欢笑的人。
    但却又是毫不相关的两种笑容。
    沈浪的笑在于“颠峰过后佳境必下,极乐之欢必不长久。”
    人性本愚,是人难免相争,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要他胜利时不要太得意,纵然失败一次,也就算不了什么。
    所以,他的笑极富感染力,任何人见了他笑,自己也忍不住会笑起来。
    但李寻欢不同,李寻欢的笑在于豁达,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江湖一代人。
    江湖永远不变,但人变了。
    任何人看到李寻欢,都会被他的胸襟所折服,这样的人,相对众人而言,他年纪最小,但他的成熟却是无与伦比的,任何人遇到他,都会将他当成同龄人对待。
    他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像是黑夜中划破夜空的光,黑暗的时间无论多么长,光明总是迟早会来的。
    众人见礼。
    李寻欢笑道:“大考在即,明日我将赶往京城备考,又恰逢我失踪多年的大哥今日归来,即为接风洗尘,也为离别践行,沈兄、大嫂,还有众兄台不妨到府上喝上一杯!”
    李寻欢一笑,他的眉梢,眼角,都充满了笑意,这种笑,有释然,有欣喜,语气诚恳而真诚,任何人都生不起拒绝的心思。
    哪怕是今日刚刚和他认识的熊猫儿等人也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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