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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我真不是什么渣男(前任男神) 第五百零六章 喝什么酒!吃肉!

第五百零六章 喝什么酒!吃肉!

    实锤了!
    妥妥的是龙级!
    就算是宫里的御厨,也得是拔尖的水准,才能叫龙级!
    前清的时候,麟级就有进宫当御厨的资格。
    可哪怕是真的进了宫,那也得分切菜的、传菜的、掌勺的、尝菜的不是?
    只有那厨艺最好的,才有资格什么都不做,只负责在御膳房里尝菜。
    而这一位,就必须得是龙级!
    罗满福读书不多,见识却极为广博。
    他知道白玉堂,倒不是因为白玉堂天赋出色,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厨界青年才俊。
    完全是因为白玉堂这个人,太过好色,花边新闻不断。
    时不时的娶上一房姨太太也就罢了,还极为爱好秦楼楚馆,没事儿就去资助一下衣衫褴褛的姑娘们,送她们一口热的。
    白玉堂干的那些个破事,罗满福几乎倒背如流。
    他倒不是好这一口(大雾),就是底下的工人光棍汉太多,总得给他们讲讲花边新闻解解馋。
    抛开白玉堂一屁股的破事不谈,他的厨艺还是极为令人信服的。
    在麟级厨师这个等级,白玉堂也是极有竞争力的一个。
    曾经有人断言,只要白玉堂不耽于美色,不出五年,他就能跃升龙级,成为全天下做菜最好吃的几个人里面的一个。
    可惜的是,有些人总爱浪费天赋。
    沉醉在温柔乡里,不愿意努力,哪怕老天爷追着喂饭吃都不行。
    罗满福心里念头电转,外露的姿态也就益发的恭谨。
    “您二位别恼!”罗满福陪着笑,“我们就是特别感激贵东主赏下来的美味猪蹄,大家伙儿都想亲自感谢一下贵东主!”
    “俺毛哥,咋办?”
    “这……”
    小黑不爱动脑子,大毛也拿不了主意。
    都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万一东家喜欢呢?
    “你们先等着,我去问问东家!”大毛念头一转,就往里走,“小黑,看着点儿,别让他们趁机挤进来捣乱!”
    “俺毛哥,恁放心!”小黑胸脯拍的震天响,两眼圆睁,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猪蹄,死死的盯着罗满福。
    感觉吃了差不多,他随手就把骨头给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
    啪嗒!
    猪蹄骨落尽垃圾桶里,发出的一阵声响,却像是砸进了罗满福的心坎上似的,震的他心头好一阵的绞痛。
    多好的猪蹄啊,都还没啃干净呢,怎么能丢了呢?
    看到小黑把还剩下不少筋肉的猪蹄骨丢进垃圾桶里,罗满福眼睛都要绿了。
    这样的好东西,搁谁身上不是吃的干干净净的。
    他只分了一小块猪脚趾,那可是舔了又舔,嚼了又嚼,硬是把一小根猪脚趾给舔的没了一丁点滋味,这才把骨头给吐掉。
    眼前这人可倒好,肉眼可见的,那猪蹄骨上还粘着那么多筋肉,怎么就能给丢了呢?
    简直是败家!
    浪费!
    无耻!
    败类!
    罗满福越想越气,盯着小黑的眼神都变的异样起来。
    “老头,你想干嘛?”小黑人是不聪明,直觉却挺灵敏的,他瞬间就察觉到了罗满福眼神里满满的恶意,“再乱盯,眼睛给你挖出来!”
    “挖我的眼?那你倒是挖啊!”罗满福更加生气,“你看我身后这些弟兄们答不答应!”
    轰!
    不待罗满福吩咐,他身后的这群工人齐齐上前一步。
    十几个人的脚步重重的砸在青砖地面上,发出轰的闷响,气势还挺吓人的。
    “我可警告你,我们东家可不是好欺负的!”小黑不自觉的往后退了一步,对方人多势众,他立马就把林放搬了出来,“像你们这样的,他能打一百个!”
    另一边,大毛跑去跟林放说起罗满福带着一群人过来感谢的事,这才汇报完,林放还没出声,哪里想到这边就闹开了。
    林放当即起身,来到门边。
    “东家!您可要为我做主啊!”小黑一看到林放出现,立马露出哭腔,“他们仗着人多势众欺负人!”
    “我欺负人?”罗满福气笑了,“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罗满福是不是个老实人,我活这么大岁数,从来没人说过我欺负人!”
    “不想欺负人,你们这是干嘛?”林放扫了一眼罗满福身后,十几个工人围堵在门口,气势汹汹,不似善类。
    得亏林放知道他们都是给自己干活的,不然早就出手先把他们放倒再说。
    “这……”罗满福回头一看,连忙摆手,“都退后!退后!没看到人东家来了吗?你们都围着干嘛?讨人嫌啊!”
    一帮工人连忙后退,让出了好大一圈空地。
    “对不住了啊,林东主!”罗满福深鞠一礼,“我们真不是想欺负人,也没想找谁的麻烦。我就是刚刚看到您这位底下人太不爱惜东西,那猪蹄也就啃了一多半,还剩不少筋肉呢,就给丢了!我一时气不过,看他的眼神就有点生气,他就要挖我眼睛!”
    罗满福一口气把事情经过说出来,这才长长的喘了口气。
    “东家,我可没有浪费东西啊!”
    小黑吓了一跳,他可是知道林放的脾气,别的东西也就罢了,最见不得人浪费食物,罗满福这指控,也太损了些,“我都啃干净了的!您要是觉得我没啃干净,我捡起来再啃啃!”
    林放顺着罗满福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不由得就是失笑一声。
    垃圾桶里的猪蹄骨啃的还是算比较干净的,也就是剩了些不太好啃的筋和皮。
    这可算不上不爱惜东西。
    “住手!”
    眼见得小黑真要去垃圾桶里把猪蹄骨翻捡出来,林放赶紧阻止。
    “多脏啊,你就去捡!我瞅见了,算不得浪费。你先退下吧。”
    把小黑赶去一边,林放望向还有些不服气的罗满福,“老人家,情况我都知道了,多谢你提醒。没有别的事的话,请回吧。”
    “那个……林东主,其实罗某还有一点不情之请。”罗满福有点尴尬,“您做的这卤猪蹄太好吃了些,我们都有点没吃够,想着能不能从您这里采买一点。要是实在没有多的,剩饭剩菜的,我们也不嫌弃的!实在不行,那些剩下丢掉不要的猪蹄骨,我们也可以买回去洗洗……”
    林放知道自己做的猪蹄好吃。
    可他没想到,在别人的心目中,居然已经好吃到这个程度。
    剩菜剩饭的也就罢了,丢掉的猪蹄骨,他们居然也都不嫌弃。
    简直了……
    “那不能够。”林放招了招手,把齐瑞珠唤过来,“猪蹄我可以匀给你们一些,但是这价钱……瑞珠,你觉得多少钱一根比较合适?”
    “要我说,至少得一块银元一根才合适!”齐瑞珠早就对林放的定价不满意了。
    林放这么好的手艺,又接连打败两个“淮扬厨帮”的特级厨师,甚至比“白发魔厨”白玉堂还要厉害,卖的贵一点怎么了?
    一听一块银元一根,罗满福心头不由得惊讶了一下。
    这价钱,还行啊!
    罗满福原本估摸着这么好的手艺,怎么着也得两块银元一根,或者更贵一些才是。
    没想到,才只要一块银元。
    就在罗满福咬咬牙,打算多买上几根的时候,林放开口了。
    “瞎说什么呢?”林放失笑一声,“你搁这儿敲竹杠呢?算了,价钱还是我来定吧。这猪蹄做起来比扣肉要麻烦一点,稍微卖的贵一点,100铜元一根吧。老人家,你要是觉得合适,就买一些,我让她给你包起来,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去别家再问问,如何?”
    “合适!合适!”罗满福大喜过望,“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
    一块银元一根已经出乎了罗满福的预料,没想到还能更便宜,才100铜元一根,那不得多买几根!
    “姑娘,劳您受累!”罗满福连忙对齐瑞珠拱手道:“您看包多少合适,可以的话就都包给我们。”
    “哪有多少!”齐瑞珠不敢冲林放撒气,对罗满福却不怎么客气,“五香的没几根了,香辣的还有多久,你要不要?”
    “要!要!”罗满福连连点头,“只要是林东主做的,我全都要!”
    不一会儿,齐瑞珠用牛皮油纸包了九根卤猪蹄过来。
    猪蹄全都分割过,其中三根五香的,倒有六根都是香辣的。
    等送走了罗满福之后,林放重新落座,白玉堂适时的笑着恭喜,“林老板,恭喜啊,又多了一款好吃又好卖的畅销菜!”
    李梦贤也跟着凑热闹,“嘿嘿,是啊,林老板,恭喜啊!不过呢,吃水不忘挖井人,你可得谢谢我!要不是我给你送来猪蹄,可没有这样的好事!”
    “李先生,您还说呢!”齐瑞珠忍不住撅了撅嘴,“我们东家就是个慈悲心肠!他这样好的手艺,东西却每每卖的那么便宜,哪里算得上什么好事?一根卤猪蹄卖100铜元,去掉工钱、料钱,我们东家压根就不赚钱的!”
    “哎?这么便宜!”李梦贤也是大吃一惊。
    猪蹄虽是下脚料,好歹也是猪身上的肉。
    他买的时候,量大便宜了些,可算起来的话,一根猪蹄生料也是要花掉50铜元的。
    算上卤汁香料、柴炭人工,只卖100铜元,还真是不怎么赚钱。
    李梦贤原本还有点邀功的想法,这会儿不由得有些讪讪,“林老板,怎么感觉我给您添麻烦了?要不,以后这卤猪蹄,咱还是不卖了?”
    “无妨。”林放笑着摇头,“我本来就喜欢做菜,有时间的话,多做一点不算什么。再说,现在食材的一些处理,我也都已经慢慢的交给了瑞珠和大毛、小黑他们。等对面的铺子装修好,我会再顾上一批人,到时候,我的工作会更加轻松。多上几款新菜,不妨事的。”
    “那便好!那便好!”李梦贤这才松了口气,提起来的心也跟着放了下来。
    另一边,罗满福带着一帮工人,提着几大包猪蹄重新回到对面坐下。
    牛皮油纸一打开,五香的卤猪蹄倒还罢了,他们已经尝过一些。
    香辣的卤猪蹄味道传出来,又把他们给震了一下。
    “二爷,怎么感觉这几包猪蹄闻起来更香啊?”
    “可不香咋地,你看这红彤彤的,全是辣椒,辣香辣香的!”
    “老话说的好,无辣三分味,一辣到十成!加了辣椒的,肯定更香啊!”
    “不成!不成!我吃不了辣的,还是没有辣椒的更好吃一些。”
    一帮工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个不停,慢慢的就分成了两派,有吃辣的,也有不吃辣的。
    “别争了。”罗满福摆了摆手,“你们不吃辣的几个,把这三包拿出去分了。剩下的都过来,咱们吃这香辣的!我先尝尝,这香辣的,到底好不好吃!”
    这一次,罗满福可没有推让。
    上一轮他误以为不好吃,推让了一下,结果就啃了一小块猪脚趾。
    这一次他先选,直接就选了一根猪蹄骨。
    猪蹄骨上挂着的筋肉足足有几根指头那么多,他撕咬了一块在嘴里,瞬间就被满口的香辣给征服。
    对于能吃辣的人来说,有辣和没辣,差的真的很多很多。
    不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却也有着七分和十分的巨大差距。
    香辣猪蹄一入口,首先就把罗满福的味蕾唤醒,让他本就七分饱的胃口也跟着打开,想要吃下更多的食物。
    哪怕是先前吃过林放做的卤猪蹄,这次的香辣猪蹄依旧给了罗满福不一样的感觉。
    尤其是猪皮的部分,猪皮的每一分都被辣汁浸透,每一口下去,舌头都会被辣味包裹。
    这种辣,不是刺痛的干辣,是浓香中带着鲜咸的香辣。
    猪皮韧劲十足,每一口都能品尝到它的q弹。
    可这种韧劲又保持的恰到好处,稍微用力一下,就可以切断。
    咀嚼之下,香、辣、鲜、弹,种种滋味汇聚在舌尖上,让人无比的满足。
    下一口吃一块紧贴着猪皮的筋肉,又是截然不同的滋味。
    同样是q弹,猪蹄筋和猪皮完全两样,甚至和其他部位的猪筋也都不一样。
    猪蹄筋绝对是所有猪筋里,口感最好的一个部位。
    而香辣口味的猪蹄筋,又是更加令人印象深刻的无上美味。
    “果然好吃极了!”罗满福忍不住满足的叹了口气,一看手下工人恶狗抢食般的举动,当下急了,“别抢,别抢!你们他么的给我留点儿!”
    眼看手下工人连吃带拿,罗满福顾不得细细的品位,赶紧先抢了几块放进自己的酒碗里再说。
    至于酒怎么办……
    有好吃的,喝什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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