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爷认识吧?如果你今天开了枪,你也别想活!”霍谨之威胁道。
拿枪男子愣了下,他当然知道时爷,这个城市的混混,谁会不认识时爷呢?
“少吹牛了,时爷会认识你?”男子显然不信,手指慢慢扣下板机。
唐小囡想去前面挡着,事是她招出来的,她不能让霍谨之替自己挡子弹,可霍谨之挡得很牢,她根本不能动。
“我没必要骗你们,这里是一万美金,拿去和兄弟们乐呵!”
霍谨之从身上拿出了一摞钱,是从银行刚取出来的,混混眼睛一亮,射出了贪婪的光,下意识就想伸手拿钱。
不过这混混也不是蠢的,很快就反应过来,缩回了手,又举起了枪,嘲讽道:“你死了,这些钱照样是我的,去死吧!”
霍谨之不慌不忙地笑了,不是他视死如归,而是他看到餐厅老板就在混混身后,手里是一根铁棍。
“好啊,有胆你就开枪啊,看时爷会不会饶过你!”
混混又犹豫了,不敢赌,万一真认识时爷,他可吃不了兜着走,小命肯定不保。
那些华人个个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连三k教都不敢招惹,他只是个小混混,当然更不敢。
可他又不相信这几个华人会认识时爷那种大人物,很可能是骗他的,他要是真信了就是傻瓜。
“来啊,冲这里开枪!”霍谨之指了指胸膛,故意刺激混混。
混混却更犹豫了,看起来霍谨之不像是普通华人,胆色过人,难道真认识时爷?
就在这时,饭店老板出手了,一铁棍敲在混混后颈上,混混眼睛一翻白,身体一软,朝前倒下去,孟丽雁也不知道从哪钻了出来,手里是两把大勺子,对着半晕迷的混混没头没脑地敲了下去。
接连敲了十几下,还不停手,最后还是被老板强拉住的,再不停手,这混混就要被敲死了。
霍谨之上前收走了混混手里的枪,拈了拈,突然冷笑了声,熟练地取下了枪膛,里面只有一颗子弹,这些混混是真的穷,带着只有一颗子弹的枪就敢出来混。
重新装好了枪,霍谨之将枪对准了那个明显是混混老大的家伙的左耳,冷声道:“尝过枪子儿的滋味吗?子弹从这边射进去,会从另一边的耳朵射出来,如果速度够快,你可能只会觉得耳朵里进了颗虫子,嗡地响了下,然后……砰地一声,炸了!”
寥寥数语,不可一世的混混老大,吓得眼泪直流,哪还有之前的嚣张,连声求饶。
“放心,我不喜欢杀人,但我喜欢仗势欺人!”
霍谨之站了起来,拿起之前的那一万块,全是一百面值的,他抽出一张,冲又围过来的群众们说道:“谁敢揍三拳,并骂他们白皮猴子,这一百块就给谁!”
话音落下,群众们顿时蠢蠢欲动,包括那些当地人,一百块可不少。
“打六拳会不会多一些?”有人问。
“当然,但必须每拳都用尽全力,否则一分钱都没有!”。
“我来!”
问话的男人最先过来,是个年轻的非裔男子,人高马大,拳头像砂钵一样,对着混混老大就是三拳头,拳拳进肉,血都飚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