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潇潇一连几天闷闷不乐,潘总看见女儿情绪失常便追问缘由,潘潇潇起初不肯说,逼急了才把事情全盘托出。
潘总火冒三丈立刻找人去查,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
原来这男友在认识潘潇潇之前就已经在老家有婚约,然后脚踏两只船继续和潘潇潇交往。
毕业那年寒假被父母催促急了,便和青梅竹马领了结婚证办了酒席。
而他的父母在当地也不经商,就只是种地农民。
男友只是利用潘潇潇单纯这一点,单纯骗吃骗喝骗礼物骗感情。
两人在一起两年多花销大概几十万,全是潘潇潇自掏腰包。
“哎,你不知道当时我那个心啊,就像被刀尖捅着,难受啊。”
潘振海一面说,一面用一只手捂着心口,脸上带着深深的自责和憎恨。
“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我早应该多问一问潇潇的。”
“……”任逍遥不管是从电视报道还是书本中,还是当面和潘总接触时,从不曾见到过这一幕。
那一双本如鹰隼般的眼睛被陇上一层灰,没了神采奕奕,只剩下灰暗和黑白。
他的心,大概真得被什么东西捅伤了。
这一刻他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凄凄哀怨神采不复,像一根摇摇欲坠的蜡烛,火芯儿飘啊飘啊,冷风往哪儿吹,它就往哪儿摆。
任逍遥的心也被这阵冷风吹到,堵得难受,又说不出是哪里堵。
原来高高在上风光无限的潘总也有落魄之时,平时只是被荣耀的光环笼罩,心底最深的疤就也被遮掩住了。
但这件往事始终是一根心头刺,轻轻一碰,万箭穿心。
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疼爱,和其他无关。
潘总在乎的那几十万吗?
当然不是,他在乎的是女儿那颗支离破碎的心。
潘振海拍了拍心口,便将一双胳膊肘搭在桌上,用手掌撑着额头,脸朝下。
这样就没人看到他的脸,只是低沉的说话声还在继续。
“我怕潇潇难过,没敢把实话告诉她,可这种事纸包不住火。
就在她知道的当天,割腕了。
幸好发现及时被救了回来,不过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出过家门一步。”
“我本想要是你能开导开导潇潇,说不定她能好转,起码认识了新朋友心情会好点儿。
现在来看,唉……”向来开朗的潘总少有叹气之时,可这一连叹了两回。
任逍遥大概能明白潘总的心意了。
潘振海认为,像潘潇潇前男友那样的人毕竟少数,既然不幸遇到,那便遇到了,可生活还得继续,不能继续深陷其中。
世界复杂多变,人心人性同样如此,潘潇潇因为自身性格的原因,一直没能从阴影中走出来。
她缺少的是帮助、鼓励和认同,同龄人显然更合适。
想明白潘振海的心思,任逍遥细细考虑了一会儿,道:“潘叔叔,我有个想法不知可不可行?”
“哦?
你说说看。”
“我认为我未婚妻更适合和潘小姐交朋友,您可能不认识她,但是我岳父岳母大人您大概听说过?”
潘总想了想,点点头:“当然,龙氏集团的董事长和夫人嘛,我认得。”
龙氏集团千金的订婚宴曾风卷a市,好容易被媒体捕捉到这不可多得的机会,于是那天所有大大小小的媒体都把重大新闻聚焦在五星级酒店和出席盛宴的上层企业家及商政各界人士。
当天几乎所有的报纸头条和电子新闻头条都是类似这种标题:龙氏董事长协夫人为女儿亲办豪华定亲宴,准女婿才华横溢获得豪门认可;龙氏千金高调订婚,男方一表人才堪比金童玉女……潘氏虽然和龙氏没有生意往来,但都是商界大亨鼎鼎大名,彼此之间也听说过。
“我未婚妻心善人美,性格开朗活泼极好相处,我想她应该可以和潘小姐成为朋友。”
这番话让潘总眼前一亮,“这个主意不错,可以试试。”
“这样,等我回去和太太商量商量,抽空组织一个家庭聚会,邀请几位朋友聚聚。
到时候胜楠两口子还有你们都过来。”
“那我回去和未婚妻说一声。”
“太好了,那这个任务交给你了,我等你音信。”
“明白。”
“……”女儿的殇就是父亲的痛,任逍遥完全理解。
按照潘总的人脉,想找几个潘小姐的同龄人和她做朋友并不难,可潘总没有这么做。
朋友朋友,做表面朋友简单,做知心朋友很难。
潘总识人的眼光,不差。
聊了一通潘振海心情好转不少,为了联络方便他给任逍遥留下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让任逍遥直接打电话给他,不要再打给秘书转达。
“这样会不会打扰您?”
毕竟公司大老板平时都非常忙碌,各种各样的场合需要出席参加,任逍遥怕自己唐突了。
潘总笑着道:“或者你可以给我发信息。”
“好。”
吃完午饭任逍遥开车送潘总回酒店,距离下午要出席的活动还有一段时间,潘振海整理下衣物不紧不慢下了车往酒店门口走去。
不想还没到酒店门口,就有几位扛着摄像机的人从后面围上来,同时还有几个拿着话筒佩戴证件的记者。
“潘总您好,中午您没有参加赵氏集团专门为您举行的接风宴,请问您去了哪里?
方便透露一下嘛?”
“潘总您好,请问中午您一起吃饭的人是不是关系较好的朋友?”
“潘总,您刚才回来时乘坐的那辆车是本市牌照,您的朋友是否也是商界大亨?”
“……”任逍遥一脚油门缓缓踩下去,汽车很快驶离酒店门外。
潘总一举一动媒体都感兴趣,再不快跑,他估计也要被记者扒。
下午任逍遥去接龙若下班,刚上车还未启动他就把中午见到潘总的事告诉她。
末了,又简单把潘潇潇的事也说了出来,龙若恍然大悟。
“难怪,我记得我小时候其实是见过潘潇潇的。”
“在哪里?”
“小学。”
龙若的学生时代都在a市度过,潘潇潇是十岁左右回国,然后被父母安排进入当地一所有名的小学就读。
龙若和她同龄,两人一个学校同级不同班,虽然不熟悉可是见过几次,所以尚有印象。
第787章 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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