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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68

    寒武再临(肉,全) 作者:水千丞

    分卷阅读468

    自保了,我的能力……”

    宋祁也道:“你的能力不弱,但是你不会飞,格尔木非常危险,确实不适合你。”

    柳丰羽看了赵萝萌一眼,“她也不会飞啊。”

    赵萝萌指着宋祁,“他背着我飞,大明星,我才84斤。”

    柳丰羽看看唐雁丘,再想想自己的体重,只好放弃了,他摆了摆手,“不去就不去。”

    唐雁丘道:“等我再变强一些,一定带你去。”

    柳丰羽笑着拍了拍他的脸,“哎哟,怎么开始会说好听的话了,有进步。”

    唐雁丘脸有点热,也没明白自己说什么好听的话了。

    庄尧道:“你们准备准备,多带点吃的,最迟下月十三之前回来。”

    “好。”

    晚上休息的时候,丛夏盘腿坐在床上编项链,成天壁洗了澡出来,靠坐在他旁边,“你还真编啊。”

    丛夏笑道:“给自己找点喜欢的事儿做呗。”

    “我走之后,你尽量少出门,一定不要单独行动。”

    “放心吧。”丛夏放下手里的东西,看着成天壁,“我比较担心你,我在光明城内,应该是整个青海最安全的地方了,你去的却是青海最危险的地方,而且我还看不着你。”

    “没事,跟我一起去的人都很强,怎么也不至于出不来。”

    丛夏点头道:“说得也是,你们这伙人进去,估计是怪物们比较倒霉。”

    成天壁摸了摸他的脑袋,“所以不用担心。”

    丛夏搂着他的腰,将他扑倒在床上,低声道:“等你回来,让我看到你完全元素化的实力,什么明主、玄主,在我眼里,只有你是最强的。”

    成天壁看着他的眼睛,“我是最强的,因为我有你。”

    丛夏笑了笑,低头吻住他的唇。

    成天壁一行人跟着宋祁离开了,他们不仅带着突破三阶的重任,还带上了唐汀之和庄尧的一堆疑问,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他们将经历史上最严酷的一次训练,但他们眼里只有期待,没有恐惧。

    剩下的人同样抓紧一切时间修炼着,谁也不想成为战场上的累赘,谁都想成为那个活着离开青海的人!

    209、青海迷域 ...

    时间过得很快。

    丛夏从最初的忐忑,到最后心情完全平静了下来,其实没什么好担心的,如果成天壁他们在不主动攻击的情况下都不能在格尔木活下去,那么真正发起进攻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死”字,所以担心他们的安危实在多余。

    跟其他人一样,他每天把绝大多数时间花在了修炼上,那种开挂了一般突飞猛进的速度,像毒品一样让人上瘾,对比青海其他的变异人,他们因为有了系统的修炼方式,速率应该更高,进入青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效率比他在北京时高出三到四倍,也就是说,如果他一直呆在青海,不出半年,他就能突破三阶,而他还是他们团队中进度较慢的那一批。

    同时,他利用空余时间大量箓制蓄能玉符,有了上次在海蛇嘴里的经验,这次他学聪明了,把高浓缩的玉符全都塞进了皮肤里,想到上次被消化液消化掉了衣服,所有玉符都不翼而飞,他们差点因为能量枯竭而死在里面的经历,他就心有余悸,若不是古玉和他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始终离不开他身边,他当时就连最重要的古玉都会失去,一想到自己这么欠考虑,他就很懊恼。

    把几十片玉片一一塞进皮肤,疼痛可想而知,但他已经麻木了。两年多前,他还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四体不勤的宅男,现在,他却可以面不改色地用刀划开自己的皮,把坚硬的玉片插进血肉里,强大起来的,不仅仅是他的实力、他的体能,还有他的心智,他从一个见到变异老鼠都吓得脸色苍白的平凡人,变成了一个合格的末世生存者。眼泪和恐惧,已经离他越来越远,因为他早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平静地做好了自己随时会死的准备,当一个人连死都不再畏惧,才是他真正强大起来的时候。

    除了蓄能玉符外,他还以每天一个的速度箓制能量防具,他希望能在进入青海前给每个人都配上这个东西,关键时刻真能救命。

    这期间,孙先生和庄尧为了阿布的事也耗费了很多心血。阿布已经到了一阶临界点,能量核随时都可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阶,而阿布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都没有能力控制这股力量。一般变异动物进阶,都是听天由命,丛夏虽然能够帮助阿布,但是如果阿布自己不会控制自己的能量,全靠丛夏来做能量运转的工作,他的负担会非常大,何况猫和人的身体构造完全不同,人体经络的那一套根本无法适用,丛夏心里不太有把握,因此由一个脑域进化人控制阿布的身体,进而控制它的能量运转是最保险的办法,而要让阿布的脑域能被控制,不仅要求脑域进化人有足够的实力,还要求阿布本身的脑域进化到一定程度,可以和人类的脑电波产生某种契合。因此,孙先生和庄尧要在阿布进阶之前,先刺激它的脑域进化,这件事的危险性在于,阿布可能失去它对人类语言和情绪的理解,不再能和庄尧用脑电波沟通,变回一只普普通通的猫。

    进行脑域刺激前,阿布浑然不知自己要经历什么,每天吃吃睡睡,闲来在雪地里打滚,隔三差五去明府找那匹马玩儿。只要能和主人们在一起,它没有任何烦恼,非常幸福。

    丛夏用小舟和小五的羽毛给阿布编了个项链,色彩斑斓地羽毛挂在它满是白色绒毛的脖子上,随着它每次的跑动飘舞,鲜艳扎眼,非常好看。阿布对这个项链也很好奇,时不时拿爪子扒拉着,但在不小心扒拉掉一根羽毛后,吓得直接僵住了,紧张地看着丛夏,丛夏笑着扭过了头去,假装没看见,阿布把那根羽毛藏进了雪里,然后再也没敢碰过那根项链。

    邓逍因为怕冷,已经很少出来和阿布玩儿了,即使出来也只能缩在阿布的肚皮里。阿布的毛发随着温度的降低而不断地在加厚,它现在就像个毛球一样,远远看过去基本就是圆的,尤其是爬着的时候,从背后看只能看到一个小山一样圆滚滚的屁股,其实它本身没胖多少,是毛发增厚了一倍。不得不说,其他动物在适应环境方面,至少身体素质比人类优越太多,邓逍窝在阿布的毛里,就不至于太冷。

    其他人也难得没在屋里忙活,纷纷出来陪阿布玩儿,丛夏则亲手给阿布料理了一大锅好吃的,阿布已经好久没跟大家一起玩儿,兴奋得上蹿下跳的,惹得光明城内的百姓都跑过来看这只大猫撒欢儿。

    庄尧摸着阿布的头,眼里有一丝担忧,合三个脑域进化人之力,应该不会失败,何况他们已经计算过很多遍了,只是关心则乱,阿布什么都不懂,完全信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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